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拟作出的500千伏金沙柳塘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审批
贵州-毕节-金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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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拟作出的500****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7-28 17:58: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500****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500****电厂接入系统工程

**省**市金**、**市**区

**** 核工业二四0研究所

(1)鸭溪500****电站扩建工程:500千伏鸭溪站主变低压侧加装1组60兆乏低压电抗器,并更换部分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500****电厂~鸭溪电厂I回****电厂线路工程:将500****电厂~鸭溪电厂Ⅰ回****电厂,**线路长度14km,按单回路架设,**线路导线截面采用4×400平方毫米。


施工期:

生态影响:

植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1)设计前期优化塔基施工场地等工程布置,尽量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公益林以及植被丰富地段,尽量布置在荒地、未利用地等区域。

(2)加强施工人员的植物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对野外植被滥砍滥伐

2、生态减缓及保护措施

(1)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减小对林地的影响,减小生物量损失,同时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时要考虑与原有植被群落一致,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提升植被恢复速度和质量。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优化施工布局,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土石方开挖均应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并尽快进行土方回填,将土壤受风蚀、水蚀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尽量不影响附近植被正常生长。

(4)施工临时占地应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材料运输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施工运输道路。

(5)加强施工人员的外来植物防范意识,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存在的入侵物种植株或者群落及时进行处理,如在春夏季未结果前全部铲除,对一年生植物采用烧毁的方式,对多年生植物进行连根清除或者用化学药剂等方式。加强外来人员及施工车辆的检查,施工结束后可对裸露区域采用绿网覆盖,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以减小入侵植物的蔓延风险。

(6)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林草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现场人员随意破坏、踩踏野生植物。

3、生态恢复措施

(1)妥善处理工程弃土,临时进行表层土剥离,四周设置遮挡维护,设临时挡土墙、排水沟,土地平整、使用结束后覆土恢复植被。

(2)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占用的农田及时恢复,不得荒废,占用的林地要及时补种草植树。恢复水土保持设施,减少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的损失。

(3)工程完工后,及时选择抗逆性强、适生性强、生快长、自我繁殖和更新能力的乡土树种、草种恢复弃土区、临时占用地及其它裸露区域的植被,切实减少水土流失,确保植被少受影响,区域景观不受大的破坏。

(4)植物选择和栽种的一般原则:在项目植被恢复建设过程中除考虑选择适合当地适生速成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既提高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又不至于太大改变原来的生态组分,增强其稳定性。另外修复树种种苗的选择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引入病害。

4、生态管理措施

(1)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对占地以外的植被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植被恢复除考虑管道防护、水土保持外,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

(2)严禁施工人员破坏野生植物,尤其对国家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要挂牌保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制订严格的林地保护责任制度,将各项林地保护和护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和故意破坏植物的事件发生。

(3)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行期都应进行生态影响的监测或调查。在施工期,主要对建设施工有关的区域进行监测;运行期主要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变化、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以及外来生物入侵情况。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生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保护区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动物保护措施

1、避让与减缓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占地周边植被的碾压,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潜在生境。施工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固废等应及时收集或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避免影响土质或水质从而间接影响动物的生存。

(2)开展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在进场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学习识别国家保护动物,对故意捕获野生动物的个人和组织要建大打击力度,确保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3)控制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防治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采用低噪声设备、注意机械保养、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噪声、振动对周边动物的影响。

(4)施工前对场地内的动物采取人工驱赶或诱导方式,使其远离施工区域,尽量不扰动施工区域外的动物栖息环境,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5)当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设置动物活动通道。施工期间如误伤野生动物,应****医院进行抢救。

2、生态影响的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堆放至固定场所,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处,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重要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经过本次实地调查,评价范围发现有易危动物王锦蛇、黑眉锦蛇、乌梢蛇三种。施工前加强工作人员对相关野生动物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认识教育,在施工区、材料运输道路等关键区域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对评价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做重点标示及说明,包括动物图片、保护级别、保护意义及对捕杀野生保护动物的惩罚措施,提高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施工单位应该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工程施工避开保护动物活动高峰时段,**清晨和黄昏是鸟类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尽可能减少在清晨和黄昏开展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发现受伤、病残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时,****管理局联系,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不得杀害和损伤重点保护动物。

4、生态管理措施

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在工程管理机构中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落实,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组织施工期环境监测,以确保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野生动物的生存不受到威胁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选址选线和设计阶段进行优化,已最大限度地避让了沿途生态保护红线,但受城镇规划、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在后期工程实施时,应持续跟踪和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保护和管理要求,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监管,同时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滥砍乱伐,减少施工活动对邻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2)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应严格施工限界,以防施工活动进入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随意向水体中排放污水、废水等,避免施工产生的“三废”进入邻近生态保护红线;

(3)洒水除尘,在邻近生态保护红线段施工时应洒水除尘避免及减缓施工扬尘对敏感区内植被的不利影响。

(4)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单独布设材料堆放场地,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临时道路占地等临时占地。

(5)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以免造成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6)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控制高填方路段坡脚及深挖路段尖顶范围;高填深挖路段采用分层、分段开挖方式,表土进行剥离并存放用于绿化;边坡及时开挖边沟和截排水沟,并进行防护防治顺坡溜渣等造成植被的破坏。

(7)严格遵守科学文明施工要求,禁止野蛮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

(8)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在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并进行植被恢复。

(9)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并加强后期维护。

噪声:

(1)变电站施工噪声控制措施: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除工程必需,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站址附近居民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开工15****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过程中,在满足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围挡,以减小其施工噪声。

(2)输电线路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塔基施工时,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屏障,确保施工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减少鸣笛;施工中运输车辆对沿线敏感点进行绕行,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要在夜间施工时,****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扬尘:项目开工前,在站内施工现场设置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周边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工地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冲洗出入施工场地车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行驶;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固废:施工结束后搞好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工作;设计时,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根据周边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及设计,减少工程开挖量;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应尽量选择周边空地,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废水:

(1****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利用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跨越地表水体的环保措施:

①塔基基础施工要求

在塔基基础施工中,基坑开挖应尽量采用人工开挖为主,****中心****中心位置后合理确定基础立柱边缘尺寸,然后放入钢筋笼,浇筑混凝土基础。采用此施工方式可有效减少地表扰动和土石方开挖量,土石方回填量很小,工期也相对较短,可有效减少对沿线流域范围内植被破坏和表土大面积开挖引发的水土流失;对塔基施工开挖造成的裸露地面进行苫盖,避免因雨水冲刷形成浑浊度较高的雨水。

②牵张场布设要求

为保护沿路沿线水体水质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本评价要求在线路沿线水体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牵张场地;

③施工便道要求

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优先利用现有乡道、村道,在临近水体附近施工时,如遇交通不便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严禁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便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便道;

④临时堆场的选址要求

在线路沿线水体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临时堆场;同时临时堆场的选址应选取植被稀疏场地,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⑤文明施工要求

严禁漏油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进入水体附近,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水体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带油机械设备野外施工,应采取合理的垫护措施,避免漏油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杜绝在水体附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⑥生态恢复措施要求

跨越河流的两侧铁塔基础应根据地形实际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水土流失对河流水质影响,同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周边进行植被恢复。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保措施:

①杆塔定位时明确塔基位置,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对涉及水源保护区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复核,确保工程塔基点位不得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内。

②在下一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塔基选址,尽量减少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塔基数量。

③水源保护区内的塔基开挖建设时,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塔基施工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范围,不得向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区内生态环境的活动。不得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地、施工便道、临时堆场。

④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临时堆土或开挖面采取垱护措施,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或淋溶水乱排,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⑤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进行表土回填,并选用当地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⑥严禁漏油施工车辆、施工机械进入水源保护区,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带油机械设备施工时,应采取合理的垫护措施,避免漏油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杜绝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随意倾倒固体废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3)为保护沿路沿线水体水质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本评价要求在线路沿线水体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牵张场地;

(4)施工前期,合理选择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优先利用现有乡道、村道,在临近水体附近施工时,如遇交通不便时,应采取人工运输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严禁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便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便道;

(5)在线路沿线水体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临时堆场;同时临时堆场的选址应选取植被稀疏场地,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6)严禁漏油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进入水体附近,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水体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带油机械设备野外施工,应采取合理的垫护措施,避免漏油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杜绝在水体附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7)跨越河流的两侧铁塔基础应根据地形实际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水土流失对河流水质影响,同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周边进行植被恢复。。

运行期:

生态影响:

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事故、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含油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③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如: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牵张场地;

④林区巡检注意防火。林区巡检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⑤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线路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架空线路的护套应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警示色,进一步减少鸟类撞上输电线路的几率。

②加强对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和知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捕杀兽类、鸟类、鱼类以及捕鱼捉蛙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理念。

(1)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3)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力等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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