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近期拟对**峰盛畜****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处置债权合计为2840.88万元,其中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1340.8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6月20日,****法院确定为准)。资产分布地区为**市,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受****委托,聘****银行****公司风险资产**峰盛畜****公司债权本息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债权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1340.88万元,债权总额合计2840.8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6月20日,****法院确定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王小杰、董峰以其名下位于**市**区工业街59号0102的1处商业房产,面积为927.78平方米。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为房产,无土地抵押信息。保证人为刘玉杰。
二、债务企业概况
**峰盛畜****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3日,有效截止日期:2030年6月13日,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畜牧业,登记机关:******管理局,核准日期:2024年2月28日,注册地址:**市**区八一路三十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果种植,初级农产品收购,蔬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状态:存续。
三、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王小杰、董峰以其名下位于**市**区工业街59号0102的1处商业房产,一共2层,面积为927.78平方米,抵押物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为房产,无土地抵押信息。目前该抵押物处于出租状态,****超市。
四、保证人概况
刘玉杰,女,住**省**市**区。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法院已下达胜诉判决。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6年7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0233
传真:024-****0234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24-****0215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