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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卫文〔2026〕1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
二、项目法人:****。
三、建设地址:**县鱼复街道、夔州街道、**镇、竹园镇、吐祥镇。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医疗机构用房总建筑面积 19739 平方米,其中改建 14814 平方米、扩建 4925 平方米,配套各类医疗设备共 449 台(套)。
六、建设工期:1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11794.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0005.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14.7 万元,基本预备费用 873.6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政府配套资金等渠道。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方可实施。
****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