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G575—****头道白杨沟草场—岔哈泉公路(施工第三合同段)一级路K36+700-K49+635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孙玉海
联系电话: 186****5234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G575-****头道白杨沟草场-岔哈泉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一级路)项目施工机械租赁工程,现对外公开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水稳沥青摊铺施工机械租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机械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G575-****头道白杨沟草场-岔哈泉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一级路)项目水稳沥青摊铺施工机械租赁工程
2、项目地址:****农场产业园区
3、本次招标范围如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清单。
4、工期要求:2026年8月20日 -2026年10月15日。
1、投标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或者有相应生产资质的厂家授权;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5、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标书费500元(大写:伍佰元整,我单位只提供收据)
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本次招标,中标单位需按中标额的0.3%缴纳中标服务费,我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标书代写
3、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投标环节初次出现ip重复的,短期黑名单(管控期限6个月);出现2次ip重复的,中期黑名单(管控期限2年);出现3次以上ip重复的,长期黑名单(5年及以上)。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中标方需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有权废除其中标****集团分供方管理办法(暂行)处理。
招标人:G575-****头道白杨沟草场-岔哈泉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一级路)项目
地址:****农场产业园区
联系人:李顺
联系电话:185****5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