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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3MAK1E68M8C | 建设单位法人:王稳锋 |
| 王稳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车舆大道与**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7号厂房 |
| 年加工3万吨动物油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3-C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车舆大道与**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7号厂房 |
| 经度:114.642603 纬度: 32.93745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23 |
| 平环评审〔20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723MAK1E68M8C001Z |
| 2026-04-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80 |
| 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3MAK1E68M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3MAK1E68M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4MA40GUPL45 | 竣工时间:2026-04-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3万吨动物油脂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1.5万吨动物油脂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原料-破碎-熬制-分离-成品-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原料-破碎-熬制-分离-成品-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燃气废气、负压熬制过程产生的废气、动物油脂破碎、压饼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污水站恶臭:负压熬制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以及臭气浓度,其中动物油熬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油气分离+冷凝管冷凝”处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进一步经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气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车间:原料及时加工处理,厂区不长时间存放,车间喷洒除臭剂;污水站:污水处理池加盖、喷洒除臭剂。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依托租赁厂房所在厂区50m3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处理厂进一步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一般固废:1间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1座危废暂存间(10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日常设备维护等。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燃气废气、负压熬制过程产生的废气、动物油脂破碎、压饼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污水站恶臭:负压熬制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以及臭气浓度,其中动物油熬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油气分离+冷凝管冷凝”处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进一步经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气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车间:原料及时加工处理,厂区不长时间存放,车间喷洒除臭剂;污水站:污水处理池加盖、喷洒除臭剂。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依托租赁厂房所在厂区50m3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处理厂进一步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一般固废:1间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1座危废暂存间(10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日常设备维护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64 | 0.516 | 0 | 0 | 0.264 | 0.264 | |
| 0 | 0.2175 | 0.66 | 0 | 0 | 0.217 | 0.217 | |
| 0 | 0.0172 | 0.12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23 | 0.1382 | 0 | 0 | 0.042 | 0.042 | / |
| 0 | 0.0049 | 0.0242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1368 | 0.57 | 0 | 0 | 0.137 | 0.137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 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处理厂进一步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规模为25m3/d。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pH7.6-7.9、化学需氧量79-87mg/L、生化需氧量23.5-30.4mg/L、悬浮物22-31mg/L、氨氮6.20-6.69mg/L、总磷0.31-0.38mg/L、动植物油类0.34-0.56mg/L,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
| 1 | 负压熔炼熬制废气治理设施 | 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有组织油烟排放浓度1mg/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4-2018 中表1大型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通用涉 VOCs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动物油熬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油气分离+冷凝管冷凝”处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进一步经集气管道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负压熔炼炉有组织废气油烟排放浓度为0.3mg/m3~0.4mg/m3,排放速率为0.00345kg/h~0.00444kg/h;臭气浓度(无量纲)为309~54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06mg/m3~2.58mg/m3,排放速率为0.026kg/h~0.030kg/h。 | |
| 2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表 1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 A 级指标中**燃气锅炉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 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 | 导热油炉燃气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折算值)为2.0mg/m3~2.5mg/m3,排放速率为0.000712kg/h~0.00136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折算值)为4mg/m3~6mg/m3,排放速率为0.00126kg/h~0.00301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折算值)为17mg/m3~22mg/m3,排放速率为0.00628kg/h~0.012kg/h,烟气黑度(级)<1。 | |
| 3 | 厂区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 车间:****处理厂区不长时间存放,车间喷洒除臭剂;污水站:污水处理池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氨浓度值为0.10mg/m3~0.28mg/m3,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浓度值为0.003mg/m3~0.019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34mg/m3~0.90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无量纲)为未检出~15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厂界邻其他厂,不具备监测条件,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4-55dB(A)、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4-56dB(A),夜间噪声东厂界监测值43-44dB(A)、北厂界44-45dB(A) |
| 1 | 1个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个10m2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1个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个10m2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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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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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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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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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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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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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