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7-28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位于****地区**市红墩镇博肯布拉克村175-16号,项目东侧为钢化玻璃生产库房,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8°11′37.091″,N47°45′22.069″。建设性质为**。 | **市****公司 | **市蓝白丽景****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现有厂房1000m2改造为生产车间,内部布设全套布草洗涤生产线;**砖混锅炉房1座(占地120m2),内部设置30m2燃料堆放区;配套建设废水预处理区、原辅材料仓储区、洁净布草堆放区、密闭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整体硬化等附属设施;同步配套锅炉废气治理、洗涤废水预处理等全套环保设施。配置水洗机12台、烘干机8台、高速烫平机1台、熨平机1台、DZL4-1.25SCI(4t/h)卧式链条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酒店布草100万套。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20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1.75%。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达标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废气中烟尘、SOx、NOx的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锅炉房封闭,生物质燃料(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封闭燃料堆放区,灰渣采用密封袋装、暂存于全封闭灰渣库,厂区道路硬化、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38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采用“格栅+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工艺。运营期洗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部分回用于烟气增湿降温)、软水制备浓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至****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氨氮≤45mg/L,总磷≤8mg/L)。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危险废物贮存库(10m2),污水处理设施区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cm/s;危废贮存库地面及裙脚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锅炉房燃料堆放区参照重点防渗区管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cm/s)。生产车间地面做一般水泥硬化防渗;办公区及空地简单硬化防渗。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厂房及锅炉房内,采取设备底座减震、风机加装隔声罩、管道柔性连接、墙体阻隔、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蒸汽发生器产生灰渣通过密封袋密闭收集后,暂存于封闭防渗灰渣库,外售周边农户作为农用肥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厂家上门更换时同步回收再生,厂区不长期贮存。废弃原料包装室内分区暂存,由原料厂家回收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含水率≤60%)后,暂存于封闭防渗污泥暂存间,委托合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单独密闭收集,与废机油、废油桶分区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10m2),交由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