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两江新区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项目公开比选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首创鸿恩全体业主、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2026年1月19日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简称“首创小区”)业主大会通过的《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确定“本次物业选聘,采用委托****进行招标。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评选出2家候选物业服务人供业主大会选择,由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
为规范首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经物业****委员会共同确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依法依规执行业主大会关于选聘物业企业的决议。现将公开比选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采购人、公告发布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人:****
公告发布方式:
一是在首创小区各楼栋张贴;
****居委会和首创小区的公示栏张贴;****人民政府****办事处网站挂网,并在社区网格群转发挂网公告。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一)服务内容:①工作方案编制;②招标文件编制;③招标公告发布;④答疑补遗;⑤开评标组织;⑥中标公示;⑦异议投诉处理;⑧招标全过程资料归档;⑨与物业招标相关的其他工作。标书代写
(二)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物业服务企业中选结果公示期满且异议/投诉处理完毕之日,或本项目依法终止、暂停或流标并完成相应公告之日止。无论何种情形,代理机构应在我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全套成果文件及档案(含电子版)完整移交,并经我方签字确认之日视为服务完成。
三、报名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工程/服务招标代理相关内容;
2. 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选聘代理业绩;
3.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或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代理业务,中选机构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环节。
四、报名须提交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住宅小区物业选聘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
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无违法违规从业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专项服务方案(含进度计划、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等);
6.报价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含税总价(固定总价),已包含完成本公告“服务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差旅、资料编制、专家抽取及评审组织服务费、公告发布费、场地及设备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居委会书面新增工作内容且双方书面确认价款调整,否则不予追加任何费用。(单独密封)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逐页盖章,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招标代理比选报名资料—XXX公司”。我方有权对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我方有权不予受理。
五、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意向单位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6年7月30日17时前),提交报名表(格式自拟,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通过电子邮箱****@qq.com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渠道报名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文希
联系电话:186****9028、023-****0398 (二)现场提交资料
已网上报名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9点至10点到**市****交易中心504室(地址:**市两江新区两路街道渝航路一巷6号)当面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主动弃权。
六、评审安排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比选定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10点在**市****交易中心107评标室(一)(地址:**市两江新区两路街道渝航路一巷6号),对参与公开选聘的意向单位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二)评审人员
****居委会****小组(不超过9人),其中业主代表不超过5名、居委会工作人员不超过2名、评标专家不超过2名。标书代写
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居委会发布业主报名通知,业主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由居委会组织抽签确定5名业主代表;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按****小组。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产生方式:由社区“两委”指定。
专家产生方式:**“行采家”采购平台随机抽取
(三)评审方式
评审小组对提交资料的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包含承诺函、营业执照、信用情况等),若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资格要求,作一票否决处理。
评审小组依据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细则》对各参选单位进行综合打分,****小组成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按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其****一中选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按评分细则中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以上得分均相同,****小组投票决定。评审结果(前3名)在首创小区各楼栋、社区居委会和首创小区的公示栏、****政府****办事处网站、社区网格群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参选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居委会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委会应在收到异议后2个****小组复核,并在复核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公示期满且无有效异议的,****一中选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我方有权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候选人或决定重新组织比选。复核通过的,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代理服务费及履约要求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终中选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并直接支付。居委会仅作为组织实施单位与中选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不承担任何支付、垫付、代付义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终中选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中选结果生效且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选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或按委托合同约定节点支付)。若因最终中选物业服务企业拒付、拖欠等导致争议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自行向该物业服务企业主张权利,居委会不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如最终未产生符合要求的中选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无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2.****分所用报价即为中选价,中选通知书载明的中选价作为后续委托合同价款的组成部分。
3. 中选代理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居委会签订代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中选代理机构****居委会签订代理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顺延选择得分次高的参选机构。
4.中选代理机构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变相分包;如代理机构出现转包分包、工作失误导致招标流程无效、逾期完成全部代理工作、提交资料不符合主管部门备案要求等情形的,居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额外损失的有权追偿。
5.中选代理机构在本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业主信息、评审数据及比选过程相关资料,仅限用于本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代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服务结束后,应将全部资料及****居委会,不得留存任何副本;基于本次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成果及其知识产****居委会所有。居委会对中选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工作成果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其修改,同一成果的修改不得超过3次;超出修改次数或超出原服务范围的,居委会有权拒绝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居委会在前述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成果验收合格。中选代理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等任一关键节点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居委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逾期超过10日的,居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选代理****居委会造成的全部损失。中选代理机构泄露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评分细节、专家名单等)的,居委会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选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中选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导致异议频发、评标过程出现程序错误等),经居委会书面通知后3日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居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赔偿责任。因中选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本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重新组织或被业主大会否决的,中选代理机构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居委会支付违约金。中选代理机构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核心团队成员的,****居委会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的,****居委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居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标书代写
八、其他事项
1. 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编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居委会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 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参选资格;若已中选,立即取消中选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所有参选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居委会有权留存并用于本次比选核查、工作档案归档及后续相关工作。
4. 如本项目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依法被主管部门要求停止或业主大会/****机关决议暂停、终止,居委会不承担参选单位或中选代理机构任何损失;中选代理机构已实际发生的、为本项目所必需且有合法有效票据的第三方刚性支出(包括公告发布费、依法应支付的评审专家劳务费、场地费等)由最终中选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并据实结算;如最终未产生中选物业服务企业(含流标、终止),****居委会书面确认发生的第三方刚性支出由本小区依法可用资金或依授权确定的费用承担主体****委员会调解协议或业主大会决议载明为准),居委会不承担支付责任;除经居委会书面确认的第三方刚性支出外,代理机构人员成本、管理费、利润等不得主张。
5.本次代理机构公开比选收取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如有)纳入首创小区公共收益。
6.因本公告及本项目相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