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点亮**之美”活动配套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12.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服务供应商。
4.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海浪光影秀等,其他完成活动所必需的配套服务,以现场活动实际需要为准。(具体见附件7:项目报价单)
(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必须保证搭设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任何问题;
(3)安全要求:用于现场的设备必须安全牢固,电力线路及负荷满足安全要求,确保活动过程中能安全顺利进行,一切因搭建和电力保障等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其他要求:上述1—3条为本次活动成交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成交人还需在成交后一天内提供一份完整的活动策划布置方案(请所有供应商提前准备,谈判成交人按要求提供),若成交人提供的完整策划布置方案满足不了招标人要求且一天内不能按招标人要求修改完善到位,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5.搭建完成时间:2026年8月5日17时前(活动时间暂定为2026年8月5日起每天一场共计4场,雨天顺延,具体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6.履约地点:**市**区**文化公园(具体位置以采购单位指定为准),需提**行勘测。
二、供应商资料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自行参与的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必须提供,见附件)。
6.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必须提供,见附件)。
7.竞争性谈判响应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8.现场勘察承诺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9.2024年以来承接类似活动业绩证明(提供类似活动服务合同)。
上述资料各供应商提交前必须加盖供应商主体单位公章,同时上述资料必须在证件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得缺少,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三、报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价清单进行分项报价(见附件),报价清单单独密封。
2.报价需包含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税费、运输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
3.报价的产品小数点后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4.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四、投标文件制作事项: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保证装订平整,图片、文字材料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五、付款方式:
在合同约定的活动安全顺利结束,待活动主办方资金拨付到位后,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内采购方全额付清活动费用。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加急标书代写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26年7月 31日(星期五)14:30。加急标书代写
2.地址:****融媒体中心7楼706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衣先生
联系电话:151****1666
****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