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示范区城市更新一期150套保障房(一期)家电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示范区城市更新一期150套保障房(一期)家电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采购内容与范围: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一期150套保障房(一期)家电采购项目采购,具体详见明细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一期150套保障房(一期)家电采购项目
001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一期150套保障房(一期)家电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费:
****/1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一期150套保障房(一期)家电采购项目:0元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4日08时30分00秒---2026年07月3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在线购买。在线购买方式:(1)登录**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8.141.****.77,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同)。(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获取招标文件。(3)关于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咨询电话。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24-****7084、131****7880;平台注册、登录问题咨询电话:199****8370;数字证书问题,****公司咨询。获取采购文件时,请供应商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开标楼第二会议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及方式:现场开标:****开标楼第二会议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示范区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24-****02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传琪、赵锦飞
电话:024-****1114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孙艺菲(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