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公示
**市范围内的涉农院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及有资质的社会化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往年承担过区级及以**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效果较好的,优先考虑。
二、遴选条件
(一)机构资质
1.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技推广等;
3.无不良记录。
4.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二)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4.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基地名单即可);
7.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8.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评审认定
1.实地评估。组织人员对拟遴选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踏查,若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不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2.召开评审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培训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对照《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进行打分,提出初步遴选意见;
3.将初****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车老师
联系方式:132****2323
地址:**区农牧办公楼(3****中心)
附件:《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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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