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8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 (项目名称)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徐开经发备〔2026〕2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 ****开发区徐贾快速路东、杨山**;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商品住宅、社区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7703.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927.5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一标段总建筑面积70967.64,拟建建筑包括:住宅1#、2#、3#、4#、5#、6#,配套设施:大门、配套用房、装修垃圾及大件物品收集房、3#配电室、1#配电室、工具间、开闭所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地下车库非人防区、人防区。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一标段约2483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2025-7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主楼土建工程、桩基工程、地下车库土建工程、配套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安装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一标段 66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下载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1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本公告为一标段。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一、二标段顺序依次评审,****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参与后一标段评标、定标,但不能再次中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前一标段联合体各方单位均不得在后一标段再次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自 2023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职务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还****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如存在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业绩归属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8503。 8.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开发区****办公室(经开区龙**路11号419室) 联系电话: 0516-****7179,电子邮箱:****@126.com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9068、0516-****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8503。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异议联系人:蒋百麒,联系方式:0516-****97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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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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