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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小学安防改造****学校等)(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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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施工员:3(土建施工员: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2人)人”修改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3人”,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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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28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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