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28
根据三江综合管廊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未填的内容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栏未填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填写。
提问2:投标文件格式-“四、分包意****政府采购工程)”,是否可以只保留标题,内容写无
答复:《分包意向协议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有分包意向的需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无需填写。
提问3:投标文件格式-“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是否可以只保留标题,内容写无
答复:《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本单位或“接受分包合同企业”为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无需填写。
提问4:投标文件格式-“2-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中的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使用资格预审期间的资金证明材料
答复:可以。
提问5:投标文件格式-“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需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扫描。请问,是否可以附资审时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如需更新,请明确具体日期。
答复:可以。
提问6:投标文件格式-“1-5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租赁设备的需要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请问,是否可以附资审时出具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答复:可以。
提问7:投标文件格式-“2-1近3年财务状况表”,根据备注说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30日以后,近三年指的是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而资格预审阶段提供的是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请问本次投标财务情况是与资格预审阶段保持一致,还是选择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标书代写
答复: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且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在6月30日以前,可以提供资格预审阶段的近3年财务状况。
提问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履约评价材料原件扫描件,请问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中有对施工单位的评价,请问该业主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作为履约评价材料
答复:可以。
提问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履约评价材料原件扫描件,请问在合同实施期间业主对所有参建单位进行的季度考核排名文件是否可以作为履约评价材料
答复:履约评价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上****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进行认定。
提问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2中的第2条,在招标文件中未见到格式,请提供。
答复:该条款要求的“公示内容”由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按系统格式要求如实填写。
提问11:招标工程量清单第七页,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盾构段,盾构掘进项目特征描述:1.直径:盾构6800mm2.规格:管片外径6200,管片内径5500mm。本次招标所提供的盾构机尺寸为6800mm,请问该设备是否适配外径6200mm的管片
答复:该项目盾构段洞门直径6800mm,管片外径6200mm,具体盾构机选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12:第三章评标办法3.3.3经济标详细评审中“(1)确定上限价(B1): B1=(D-D1—D2)×(1—J%)+D1+ D2”,其中的最高投标限价D是否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2)的招标控制价
答复:最高投标限价D为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
提问1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分包意****政府采购工程)”其中第4条表格内“分包合同金额占比(%)”是指分包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还是占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部分预算总额
答复:《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填写“分包合同金额”占“本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
提问14:招标文件第 9 页 3.2.1 计价要求“3、本工程适用的计价软件版本为: 1)广联达云计价平台 GCCP6.****.124 **地区” 使用本版本生成投标清单上传至工程量清单后,《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单价措施项目的序号、《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规费条目增多等,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pdf》给的样表表格不一致。问:导入电子招标清单后,生成投标报价表格与《工程量清单.pdf》有不同,报价表格是否以电子清单生成表格为准
答复: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XML格式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版本为准。
提问15:招标文件第 11 页 7.1 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目录中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问:招标文件第 37 至 50 页的评标办法适不适用本项目
答复: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章为准。
提问16:招标文件 41 页 2.2.3( 3)经济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方法一)不平衡报价(扣分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低于(不含)〔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E%的,视为不平衡报价,每发现一项,扣5分,该项计分公式为:β=β1+β2+…+βn其中:β为扣分合计;βn为单次扣分分值; n为扣分次数;E为不平衡报价系数。E的取值为80。”问:答疑时公布招标控制价时是否同时公布单位工程的投标控制价
答复:以**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的文件为准。
提问17:招标文件 45 页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 D (D 为招标控制价) ×80%,应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 (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 (3)其他项目清单价格…… (4)建设项目总人工费…… (5)未填报的项目费用……” 。问:答疑时公布招标控制价时是否同时公布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主要材料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总人工费比例等
答复:以**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的文件为准。
提问18:技术标为暗标,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排版建议:正文(不含图、表)采用 A4 大小,全文均为白底黑色,采用宋体四号字;图表建议: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 ,是否还有其它格式要求(如纸张页边距、文字行间距、标题图表名对齐方式、段落首行缩进,正文中图片颜色是否有要求等)。
答复:本项目采用“技术暗标”,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7.4款的规定为准。
提问19:招标文件工期为 990 日历天,缺少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请提供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答复:初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日,竣工日期根据工期推算,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提问20:沿江大道工作井及西坝工作井缺少防水及降水图纸,请提供。
答复:工作井井周采用旋喷桩和帷幕灌浆止水,混凝土接缝处设置了接缝灌浆和回填灌浆,基坑降水等由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组织实际编制相应方案,不另外出图。
提问21:沿江大道工作井及西坝工作井地下墙以下开挖是否有支护措施。
答复:连续墙以下为新鲜基岩,若遇局部破碎岩体预留了喷射混凝土措施和清单。
提问22:图纸第一册沿江大道工作井 地下部分)三江综合管廊纵剖面布置图(图号 422-099-E65-ZP-03-002)图中标注固结灌注加固区,但缺少详细固结灌注断面图、加固方式及径向深度,请提供。
答复:详见《管片设计说明(10/13)(422-099-E65-GPS-07-010)》7.7围岩固结灌浆。
提问23:西坝污水管道迁改顶管施工部分管径 DN1200,缺少管节图纸,请提供。
答复:管节为成品管材,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具体要求详见《顶管工程结构设计结说明(一)》六-1节。
提问2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是否仅投标人符合时填报,如不符合则保留表头删除内容即可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了“四、分包意向协议书”,是否接受分包合同企业也无需填报“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答复:《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本单位或“接受分包合同企业”为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无需填写。
提问2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部分,请问: 1、企业业绩汇总表及履约情况证明材料中所填写业绩是否必须为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业绩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2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汇报材料是否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仅答辩时携带即可
答复:如有答辩汇报材料的,在定标会议现场陈述时提供。
提问27: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交的资金情况、社会保险证明等资料是否都无需重新开具
答复:可提供资格预审时的提交的相关文件。
提问28: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交的财务报告是否满足要求无需提交最新年份的
答复:可提供资格预审时的提交的相关文件。
提问29: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时无变化是否无需重新下载
答复:可提供资格预审时的提交的相关文件。
提问30:招标文件第 186 页 1-4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是否只保留格式即可
答复:该页已说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见本章第六节, 此处不再重复填写,即投标人应在“六、 项目管理机构”中填写相关表格。
提问31:定标评审业绩是否不受资格预审业绩限制,投标人可择优上报同类项目业绩参与评审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32:出于保障管片预制、施工质量考量,是否可以在定标要素设置增加**本地自有管片厂作为优选条件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33:流动资金函证明材料,是否能够直接沿用资格预审阶段提交的流动资金材料
答复:可提供资格预审时的提交的相关文件。
提问34:为便于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能否提供计划开竣工日期
答复:初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日,竣工日期根据工期推算,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提问35:能否明确具体开工日期,工作井结构、盾构区间等重要里程碑工期节点目标。
答复:初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日,竣工日期根据工期推算,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作井、盾构区间的完工时间根据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确定。
提问36:本工程是否需要布置降水井如有,请明确布置范围、技术要求等。
答复:是否设置降水井,由承包人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需要自行确定,报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提问37:招标文件P105(21)“承包人应统筹安排各类管线的迁改、**与主体工程的建设时序,所有管线的沟槽土方开挖由承包人负责...”需明确工作井施工范围内是否涉及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现状管线迁改。
答复:沿江大道工作井位于房屋拆迁区域,小区内部管线由征迁部门在房屋拆迁**行拆除处理,根据当前资料暂无其他地下管线,施工前需对始发井拆迁区域进行探挖,若发现不明管线,需及时上报监理、业主联系相关权属单位共商处理方案。西坝工作井除雨、污水管迁改纳入工程费中,还存在给水、电力、通信管线迁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提问38:图纸要求岩层开挖可采用静态爆破,工程量清单未体现该项施工内容。
答复:本项目沿江大道工作井、****中心**,设计施工图中已明确“工作井基坑应采用人工及机械开挖施工,若岩层开挖困难,用爆破开挖则应采用静态爆破,并满足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要求,确保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有工作井“竖井开挖”清单项,开挖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39:招标文件中说明,场地内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由发包人进行提供,接入点距离施工场地距离是多少,用水用电接入点是否考虑盾构施工用水用电。
答复:本项目沿江大道工作井、****中心**,周边供水、供电设施较为完善,施工用水用电从周边就近接入,接入点待报装后供水供电企业现场踏勘确认,投标人应在清单报价时考虑所有施工用水用电的报装费用,包含盾构施工用水用电。
提问40:资格预审阶段《近3年财务状况》提供的是202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请问投标阶段《近3年财务状况》是否可以继续沿用202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答复:可提供资格预审时的提交的相关文件。
提问41:目前相关图纸中缺少地勘报告,影响盾构机选型,请业主提供沿江大道工作井、西坝工作井和综合管廊的地勘详勘报告。
答复:已补充提供,地勘详勘报告。
提问42:目前沿江大道工作井和西坝工作井的施工场地的用地征地范围不明确,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不明确,涉及的道路是直接完全封闭还是需要保通,如果是保通,需要预留几个车道;综上请业主提供①沿江大道工作井的施工用地围挡范围图和交通组织和交通疏解图;②西坝工作井的施工用地围挡图和交通组织和交通疏解图。
答复:沿江大道工作井位于拆迁区域,工作井施工期间不能侵占既有沿江大道及**二路,侵占复建沿江大道需采取双向4车道交通保通(保通费用已列入沿江大道复建工程范围);盾构施工期间,可采取向北扩围,将现有**二路口范围作为盾构施工临时场地,**二路口衔接沿江大道需在扩围北侧修建保通便道。西坝工作井主要位于西坝**公园范围,井****车行道,施工期间西坝路需确保至少双向2车道通行,污水顶管迁改和西坝工作井施工,可考虑占用半幅车道倒边施工,另外半幅的2车道作为保通车道。施工阶段,各部位各阶段具体保通方案由发包人统筹,经交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沿江大道工作井及西坝工作井用地范围示意图详见本次答疑发放的图纸压缩包中。
提问43:目前给的相关图纸中地上部分施工图有cad,而缺少地下部分施工图的cad,请业主提供地下部分的cad图纸。
答复:已补充提供。
提问44:招标控制价仅公布总价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但招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合理性约定“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 25%以上,其中钢材、沥青、砼或水泥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 10%以上”及“总人工费低于招标控制价总人工费的 30%以上”需逐一进行分析。请问是否能公布控制价软件版清单详细组成,以便于投标单位主材及人工费单价报价处于合理范围内。
答复:招标控制价文件以**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的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发放的版本为准。
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8792.35元。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四、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8月1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路93号
联 系 人:盛竹迪
联系电话:0717-****05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项目负责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351
日 期: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