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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吨饮料智能生产车间、智能仓储建设项目验收--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十万吨饮料智能生产车间、智能仓储建设项目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十万吨饮料智能生产车间、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自治区赤****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1座生产车间,内设3条杏仁饮料及沙棘饮料生产线(共用);**1栋立体库、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理站;生产用热依托西北侧****老厂区内现有20t/h燃煤蒸汽锅炉;同时进行相应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杏仁饮料60000吨、沙棘饮料40000吨。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锅炉房、办公区、门卫、消防泵房)、储运工程(立体库、储煤库、灰渣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冷藏库、污水处理站、脱硫设施、运输道路)、公用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工程)、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固废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及配套设备、工艺等。
项目验收范围与环评阶段一致。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25日(20个工作日)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