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工程EPC总承包
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3.2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现修改为:(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7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调整为2026年07月29日至2026 年08月04日24:0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08月19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与此对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存在与本次修改内容相同或相冲突的表述,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