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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车务段零小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凯车财计〔2025〕25 号),**车****办公室按规定对“大龙站生产生活房屋及室外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施工单位选取,采取“邀请报价”的方式推荐****公司为成交候选人。经2026年7月28日第19次段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