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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2026〕9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无偿收回**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坐落于古镛镇龙池溪,宗地面积为22平方米。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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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