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校内共4处军训便民服务场地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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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7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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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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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岗区**大街145号,****军工操场中间花坛旁边、北体育场1号门里左侧、郑和路和世昌路路口、国防生训练场共计4处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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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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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面积 |
共计4处,每个点位场地不得超出3m*6m。 |
租赁期限 |
1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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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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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押金) |
租期内总租金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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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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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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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要求 |
1、出租场地用途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含饮用水、包装饮料、包装零食等)便民服务项目,用于军训期间满足学生基本饮食及饮水需求。严禁经营现场自制饮品、现制现售食品及其他超出预包装食品范畴的经营项目。所有经营项目须符合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相关要求,严禁经营违规、违禁、影响园区秩序的业态。不可超范围经营。不得私自转租或委托他人经营。 2、承****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销售价格须进行公示,****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提价,一经发现私自涨价,立即取消经营资格并予以清退。所售商品不得超出本项目所规定的范围,严禁销售烟、酒及其他非预包装类商品。 3、场地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垃圾清理由承租方负责。 4、除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外,承租方牌匾、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哈工程"、"工程大学"、"后勤集团"、"HEU"等标识、字样。 5、营业项目、经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方可经营。不允许进行装修。 6、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的一切规范检查,并配合完成整改。如出现不配合出租方检查及整改,立即取消经营资格并予以清退,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 7、承租方应保持各销售点环境卫生,不得出现随意丢倒垃圾现象,随时有杂物随时清理,工作收场时打扫周边卫生并拍照反馈。 8、注意行车安全,进入校园不鸣笛、不超速;进入步行区车辆提**行报备审核,非必要不进入。 9、做好防雨防水、防暑降温准备,保证销售商品质量。做好防火防风准备,销售点附近严禁烟火,临时场地帐篷要牢靠。 10、员工要统一着装,微笑服务,遵守校园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与学生、校园管理者发生冲突。 11、在租赁期内,因出租方建设、发展、规划另有他用时,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等其他因素,出租方将与承租方终止协议,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其它责任与经济损失,承租方要无条件配合退出场地。 12、出租期间,上级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整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协调、沟通、解决及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相关手续办理及责任。 13、合同期内,如承租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押金全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4、本次租赁期限为18天,共4处点位,每个点位占用场地不得超出3m×6m。承租方需保证军训期间(预计2026年8月31日-9月17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每日按时在岗营业,满足军训学生饮水需求。到期不续签,必须及时腾退场地。 15、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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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40元/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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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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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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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底价 (4处点位) |
40000元/1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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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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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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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后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集团纪要[2026]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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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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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期内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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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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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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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为出租方在职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利害关系人,报名时须提交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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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如涉及)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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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提交报名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租期内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租期内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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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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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请提前联系展示联系人确定时间)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137****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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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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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8月4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8月4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 (2)信用查询佐证材料; (3)相关承诺; (4)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5)交易须知(签章)。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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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金额: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租期内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全额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期内总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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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400元/1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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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7月29日09:00-2026年8月5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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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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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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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0172;庞女士:0451-****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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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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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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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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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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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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