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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县城乡新能源汽车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29日 至 2026年7月31日
二、联系电话:0574-****1776
三、电子邮箱:****@qq.com
四、通讯地址:**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 系 人:杨爱科
一、本项目位于**县梅林街道,项目征用土地面积1.2666公顷。项目挖填方总量1.60万立方米,建设工期6个月。
二、项目区地处我国南方红壤**区,地貌类型属海积、冲积**。项目区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预测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12.18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2666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666公顷。
四、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五、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43.18万元(主体已列127.03万元,方案新增16.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