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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肃**大河乡,用地面积0.0857公顷,拟建设拟建设35****电站一座,配套建设进站道路等附属设施等附属设施。项目符合《**县大河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所在地自然**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5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项目选址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用途管制科(0936-****811),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
地 址:**省**市**区丹霞东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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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