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风险管理,完善医疗执业安全、公众安全及院内财产保障体系,降低运营风险,提升突发事件处置与理赔服务效率,我院现就年度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保险机构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 ****总院) 20 26 -20 27 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2. 项目编号: ****
3. 招标人(采购人): **** ****总院)。
4. 项目地点: **** ****总院) 医院各院区 。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6. 服务周期: 1年 (可明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12 日) 。
7.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19万 元
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需求
本次招标为我院整体保险服务打包采购,投标单位须完整响应全部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 医疗责任保险
覆盖全院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在岗人员执业风险,包含诊疗失误、医疗意外、医患纠纷、手术并发症、院内诊疗过失等相关责任赔偿;支持匿名出险、批量参保、全院统保。
2. 公众责任保险
保障患者、陪护人员、来访人员在院内区域发生的意外摔伤、意外损伤、意外财产损失等公众安全责任风险。
3. 雇主责任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4 . 配套增值服务要求
10万元以下****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或者第三方调解机构出具的赔偿协议书即可理赔,但是调解过程保险人需要事前参与,一个保单年度最多可以使用两次,其余案件必须出具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否则不予理赔 。
保单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30万元,共五起。累计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主体资质: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具备独****公司省级及****公司,持有有效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2.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赔违约投诉记录。
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医院保险服务**案例不少于3例,需提供合同或中标证明材料。
4. 服务能力:本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专属服务团队,具备快速查勘、现场处置、纠纷协助能力。
5. 禁止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 获取时间:20 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 26 年 8 月 6 日,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下午 15:0 0- 18 :00
2.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3. 领取地址: **** ****总院)医患协调办
4. 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复印件)
( 1)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
(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 3****医院**业绩证明;
( 4)信用查询截图。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标书代写
1. 递交截止时间:20 26 年 8 月 6 日 00 时 00 分(逾期拒收) 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 **** ****总院)
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4. 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标书代写
六、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分维度包含:报价合理性、保险方案匹配度、理赔服务效率、本地服务能力、过往业绩、增值服务、应急处置方案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七、公示及履约要求
1. ****医院官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全员投保、保单出具;
3. 服务期内接受我院月度、季度、年度服务考核,考核不达标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总院)
联系人: 马海军
联系电话: 153****1977
联系地址: ****
九、其他说明
1. 本项目所有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2. 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 **** ****总院) 所有。
********总院)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