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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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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单位报来的《****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瑞体字〔2024〕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外环路瀼溪田园(南环路以南、**南路以东、长河大道以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为28****中心,建筑内容:一二三四楼为游泳馆、乒乓球馆、篮球馆、羽毛球馆等健身场地,以及室外健身场地及配套管理用房、赛事功能用房。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政府专项债投资和单位自筹资金。 六、本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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