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南出告字〔2026〕26号
****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计容总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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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区珠江街道五涌南侧DZ****115、DZ****129、DZ****121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38003(可建设用地面积122192) |
DZ****115≤1.8 DZ****129≤1.8 DZ****121≤2.4 |
238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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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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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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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710 |
500 |
38200 |
45840 |
59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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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详细宗地位置和规划条件见本挂牌文件附件。
(二)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2.竞得人须购买该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3.竞得人须承诺配合履行“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4.本地块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5.本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6.本地块须按**市“好房子”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南府办函〔2026〕20号),本项目实行现房销售承诺制及**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期限。竞得人承诺在DZ****115号地块或DZ****129号地块执行现房销售的,本项目成交价款可分期支付,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比例不低于50%,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现房销售地块内的所有楼栋取得《**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申请办理其余地块的《**省**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第2-7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上述地块按现状移交。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开发区****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个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中华人民**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四)凡在**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在**市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五)竞买人在**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委员会******委员会****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内参加**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购买。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凡与申请人之间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承诺在********公司。
四、成交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500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7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7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8日17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8月28日17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电子标服务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公司****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公司****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公共**交易网(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银行账号为准(户名、****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人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选择现金、银行保函、“现金+银行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如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现金****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公司;银行:****公司**分行;账号:800********1019)。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纸质保函工作规则》。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9月9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如竞得人承诺现房销售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第7点执行,竞得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以及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土地矿产专栏、******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ghzyj.****.cn/)、****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www.****.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1****政府3号楼4楼
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020)****621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公司****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企业信息登记咨询:(020)****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6000
3.联系人:洪先生、蒋先生,联系电话:(020)****0247、****0248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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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