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昌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江西-九江-瑞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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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项目批复 文件编号: 瑞发改审字〔2025〕19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6-05866
****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0-17

****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瑞体字〔2025〕22号)及初步设计(****公司编制)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瑞发改审字〔2025〕187号)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河大道瀼溪田园入口处。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95亩,总建筑面积7745.47平方米,****健身中心。包括地下一层建设设备用房1160.74平方米,一层建设国家标准8泳道21x50 米长游泳馆2645.93平方米;一层夹层建设器械健身房421.95平方米和健身操房515.53平方米;二层建设室内运动馆2621.08平方米 (包括篮球场1个约1210.68平方米、羽毛球场6个约852.8平方米、匹克球场2个约557.6平方米);二层夹层建设配套服务用房380.24平方米;室外停车位建设约360平方米共20个停车位(含充电桩车位4个)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四、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一)建筑

1.补充项目可研批复及执行情况说明;复核文字说明经济指标多处不一致;建筑层数应于立项批复一致,调整相关说明;应明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2.功能布局建议按照《国****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执行,建议内部不设固定看台(坐席),优化内部功能布局,建议取消或减少办公管理用房面积,增加运动健身功能区面积。

3.室内建设活动区场地应合理划分活动区和缓冲区,消防控制室门应为防火门。

4.应完善恒温游泳池设计,建议专项设计;补充游泳池内部装饰做法,明确池体防水具体措施;建议池厅内做隔汽措施,防止水蒸气在保温层冷凝。

5.完善游泳安全与应急措施设计专篇,包括救生观察台设置,水下安全措施,设置紧急停泵等报警系统,并与消防联动。

6.复核室外工程范围,复核工程内容及规模。

(二)结构

1.补充本工程岩土勘察报告资料,并进行合理的基础选型设计。明确各土层情况,水文情况,抗浮水位等。明确桩基础持力层和桩长桩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等情况。

2.完善钢结构屋盖结构设计内容,明确结构形式、支座形式、荷载取值等,是否需考虑屋面光伏荷载。

3.完善对不规则项及抗震薄弱部位(如扭转不规则、楼板不连续、楼板大开洞、超长结构、单跨、角柱梁上柱、大跨度结构、非结构性构件等)采取的结构抗震加强措施。

4.大跨度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5.完善幕墙结构设计和基坑支护设计。

6.补充地下室结构设计,明确抗浮设计水位、抗浮设计等级、抗浮设计措施等。

7.优化游泳池结构设计,补充泳池降标高处节点设计。

8.完善挡土墙结构设计和非机动车棚结构稳定性设计。

(三)给排水

1.消防水池容量大于500m3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2.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每格都需要),建议放至消防车道另一侧。

3.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工程设计重现期取值有误,一般建筑不低于5年,重要公共建筑不低于10年。室外场地雨水重现期应复核是否取值10年

(四)电气

1.完善电气总图设计,核实箱变和室外发电机的位置,补充充电桩车位等电位联结。

2.复核建筑楼层的防火分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供电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以满足火灾时持续运行的时间要求。

4.完善主要场所照度设计标准,功率密度值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补充照明平面设计。

5.文本说明应补充明确太阳能形式,使用光伏系统面积,光伏组件数量、太阳能系统装机容量、年发电总量、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等。

6.文本说明应补充室外照明设计,室外景观照明配电箱应设置计量。室外安防监控设备应明确IP防护等级。

7、补充无障碍卫生间报警求助装置。

(五)概算

1.工程设计勘察费偏高,建议按2.5%计取。

2.复核钢筋工程量。

3.复核大型机械费。

4.体育设施估价偏高,建议复核。

5、泳池设备总价与附件不符。

6、室外估价工程需尺寸、规格进一步细化。

7、价差调整需要保持一致。

五、工程概算

经核定,****中心建设项目总概算为4157.17万元(详见工程概算核定表)。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要求,须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安全,如期投产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中心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中心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2224.97

1

建筑工程

1703.79

2

装饰工程

778.14

3

室内安装工程

524.18

4

泳池设备安装工程

296.82

5

室外基础配套工程

496.78

其它费用

236.3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8.00

(一)×1.0%

2

勘察设计费

94.99

(一)×2.5%

3

监理费

45.60

(一)×1.2%

4

一桩一孔地勘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造价服务费、前期工程费用等

57.79

以实际支出为准

预备费

121.08

(一+二)×3.0%

总计

4157.17

****

2025年10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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