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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2号)及《**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竹农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经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服务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专家评审、会议议定等程序,拟确定**县******社等2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2026年茶产业核心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拟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及拟分配服务面积予以公示(注:本次公示的服务主体及面积不作为最终补助资金核定依据,最终补助对象及资金额度以项目验收合格结果为准)。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拟确定服务主体是否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资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管理局反映,反映内容须具体详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来信请寄:****(地址:**县**镇振武路4号),联系电话:0719-****167。
附件:**县2026年茶产业核心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议服务主体及拟分配任务面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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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