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37万吨生物质燃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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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186348姜建
朱海燕******市
保税区江****工业园华达路1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7万吨生物质燃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C2541-C2541-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市 ******市
经度:120.465833 纬度: 31.955556江****管理委员会
2025-11-12
张保审批〔2025〕138号913********5186348001T
2025-12-05610
****
913********5186348****
913********5186348澄铭环境****公司
****0506MA1NDPPT5A2026-01-30
2026-02-01
2026-06-252026-07-22
https://www.sz-epia.cn/xmgsshow.asp?id=249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技改前后厂区内现有建、构筑物不变,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亦不发生变化,仅对厂区内部分电机、变压器进行更换,同时通过调整异构化反应催化剂(对异构化反应催化剂进行升级换代,更换为最新一代催化剂,催化剂中有效活性组分提高,性能提升),从而提高产品异构化程度,调整产品结构。技改前后全厂生产能力不变,仅产品结构调整,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7万吨生物质燃料的生产能力(其中烃基生物柴油7万吨/年、生物航油26万吨/年、生物质石脑油4万吨/年)。本项目技改前后厂区内现有建、构筑物不变,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亦不发生变化,仅对厂区内部分电机、变压器进行更换,同时通过调整异构化反应催化剂(对异构化反应催化剂进行升级换代,更换为最新一代催化剂,催化剂中有效活性组分提高,性能提升),从而提高产品异构化程度,调整产品结构。技改前后全厂生产能力不变,仅产品结构调整,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7万吨生物质燃料的生产能力(其中烃基生物柴油7万吨/年、生物航油26万吨/年、生物质石脑油4万吨/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与技改前一致,不发生变化,环评计划对厂区内部分电机、变压器进行更换,将206台能效低的电机更换为一级能效电机,并将7台变压器更换成一级能效变压器。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辅料与技改前一致,不发生变化,环评计划对厂区内部分电机、变压器进行更换,实际已完成29台一级能效电机及6台一级能效变压器的更换,其余设备将根据后续检修计划与实际运行情况逐步推进替换。
项目更换设备数量有所减少:环评原计划将206台能效低的电机更换为一级能效电机,并将7台变压器更换成一级能效变压器,实际已完成29台一级能效电机及6台一级能效变压器的更换,其余设备将根据后续检修计划与实际运行情况逐步推进替换(未更换电机预计2027年12月前完成更换),本次已更换的电机在功率与转速方面均与原设备保持一致,未更换的电机和变压器不会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生产运行,所更换的设备均不属于产污设备,不涉及产能及产污变化,不会导致对环境的影响增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本项目1~3号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60m高排气筒(P1)排放;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原料罐除外)、装载废气经“液氮深冷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污水站所有池体加盖密闭,收集池、预处理区、调节池1、水解酸化池、物化池恶臭气体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调节池2、好氧池、污泥压滤间、TVR恶臭气体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危废仓库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6~10号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60m高排气筒(P6)排放;其余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动静密封点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报告书所列相应标准,你公司应根据废气产生和排放的特点,落实各类废气净化技术,确保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定期开展LDAR检测,及时修复废气泄漏点。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外排,生产装置含油废水、碱喷淋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噪声:合理进行生产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废催化剂(HW50)、水处理污泥(HW08)、水处理浮油(HW08)、废RO膜(HW49)、TVR蒸发残渣(HW11)、TVR蒸发浓液(HW11)、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HW49)及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及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实现就近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1、废气:本项目加热炉1-3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m高P1(DA001)排气筒排放;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原料罐除外)及装载废气经呼吸阀、管道收集后送入现有液氮深冷冷凝回收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P2(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收集池、预处理区、调节池1、水解酸化池、物化池等废气)密闭加盖、经管道收集后经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P3(DA015)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调节池2、好氧池、污泥压滤间、TVR等废气)密闭加盖、经管道收集后经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P4(DA004)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仓库废气经风机整体换气后经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P5(DA016)排气筒排放;加热炉8-10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m高P6(DA017)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含油废水、碱喷淋废****处理站,经“隔油+混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水解酸化+一级A/O)+膜处理(砂滤+超滤+两级反渗透)+软化+TVR三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作厂区内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碱喷淋装置补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用水等,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及公辅设施,仅对厂区内部分电机、变压器进行更换,因此无新增噪声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利旧设备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安装,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高噪声源安装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在厂区设置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项目危险废物中废催化剂(HW50 251-016-50)委托徐****集团****公司处置,废包装(HW49 900-041-49)委托**南光包装****公司、**市****公司处置,TVR蒸发残渣(HW11 900-013-11)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开****公司处置,TVR蒸发浓液(HW11 900-013-11)、水处理污泥(HW08 900-210-08)、水处理浮油(HW08 900-210-08)、废RO膜(HW49 900-041-49)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市****公司、**乾****公司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298.47m2危废仓库,现有危废仓库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文件建设要求。危废仓库由专人管理,详细记录并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各项内容。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公司已按规范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江****工业园生态环境平台,可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视化、可溯源管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以厂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做好****工业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雨水、废水排口设置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1、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其他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各类环境敏感目标。2、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已制定化学品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2-2026-012-H),在今后生产中将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公司已建应急事故池1座,容积为3000m3,事故池容量足够容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废水。公司雨水、废水排口设置有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以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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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432 0.656 0 0 0.432 0.432 /
0 5.224 24.24 0 0 5.224 5.224 /
0 0.184 0.68 0 0 0.184 0.184 /
0 0.0872 1.811 0 0 0.087 0.08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隔油+混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水解酸化+一级A/O)+膜处理(砂滤+超滤+两级反渗透)+软化+TVR三效蒸发)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及企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站(隔油+混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水解酸化+一级A/O)+膜处理(砂滤+超滤+两级反渗透)+软化+TVR三效蒸发) 回用水(污水站出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及企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60米高P1(DA001)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60米高P1(DA001)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2 液氮深冷冷凝回收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15米高P2(DA002)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液氮深冷冷凝回收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15米高P2(DA002)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3 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15米高P3(DA015)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15米高P3(DA015)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臭气浓度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4 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15米高P4(DA004)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15米高P4(DA004)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臭气浓度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5 活性炭装置+15米高P5(DA016)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活性炭装置+15米高P5(DA016)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6 60米高P6(DA017)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60米高P6(DA017)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降噪等 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降噪等 本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废催化剂(HW50)、水处理污泥(HW08)、水处理浮油(HW08)、废RO膜(HW49)、TVR蒸发残渣(HW11)、TVR蒸发浓液(HW11)、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HW49)及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及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实现就近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范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江****工业园生态环境平台,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视化、可溯源管理。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项目危险废物中废催化剂(HW50 251-016-50)委托徐****集团****公司处置,废包装(HW49 900-041-49)委托**南光包装****公司、**市****公司处置,TVR蒸发残渣(HW11 900-013-11)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开****公司处置,TVR蒸发浓液(HW11 900-013-11)、水处理污泥(HW08 900-210-08)、水处理浮油(HW08 900-210-08)、废RO膜(HW49 900-041-49)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市****公司、**乾****公司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298.47m2危废仓库,现有危废仓库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文件建设要求。危废仓库由专人管理,详细记录并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各项内容。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公司已按规范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江****工业园生态环境平台,可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视化、可溯源管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做好****工业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雨水、废水排口设置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 已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已制定化学品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2-2026-012-H),在今后生产中将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公司已建应急事故池1座,容积为3000m3,事故池容量足够容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废水。公司雨水、废水排口设置有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以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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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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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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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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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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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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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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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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