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 号)第53、56条规定,现将本行关于******公司单笔重**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情况。******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300万元,期限3年,用途:采购建筑材料,于2026年7月27日签订合同,合同日期至2029年7月27日,合同金额4300万元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20年01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6MA2UG5UW13,法定代表人:韩青,地址:**省**市**县慎城镇叔牙路000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销售;农业园艺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
******公司是我行法人股东**县****公司的关联企业,系本行法人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体现了公允原则,****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集团总授信3492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4.26%,其中******公司累计授信4600万元(含存量授信3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8%,指标均在法定监管值范围内。
五、决议情况。2026年7月15日,本行先后****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均****集团总授信34920万元,其中本次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4300外运,贷款用途:采购建筑材料,期限3年,还款计划:按月结息,到期结清本息,担保方式:****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1.公司与关****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2.****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协议履行方式遵循了市场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符合公允性相关标准,内部审批程序合规。
3.我同意将《******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30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
****银行****公司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