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健康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健康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635-****14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街49号
邮编:25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大健康系列产品项目 | ****开发区胶光路与卓江路交叉口南 88 米路东 | **** | ******公司 | ****大健康系列产****经济开发区胶光路与卓江路交叉口南 88 米路东,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办公用房,购置夹层锅、切胶机、提取罐、单效浓缩器、粉剂灌装机等设备,建设****大健康系列产品项目,建成后年生产 100 吨粉剂、50 吨枣、100吨丸剂、200 万支饮品、100 吨阿胶糕、30 吨茶类、200 万瓶草本膏项目。项目总投资11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服务局立项,备案号:2602-371524-89-01-758975。 |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瓶废水、灭菌柜废水、原料枣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洗废水)及生活****处理站处理后经城市管网进入**县****公司深度处理。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熬制、浸提、浓缩过程中产生的中药异味、投料混合、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包装工序产生的喷码塑封废气。其中中药异味为中草药味,产生量较小,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包装喷码工序喷使用墨料用量很少,可忽略不计。因此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塑封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投料混合、粉碎粉尘、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熬制、提取、浓缩工序产生的中药异味及臭气浓度。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7 部 分 其 他 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夹层锅、切胶机、提取罐、单效浓缩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阿胶糕生产线不合格的核桃仁、红枣,浮沫、滤渣,不合格的半成品,草本膏(提取)、饮料生产线产生的异物、杂质、药渣,草本膏(蒸制)生产线产生的异物、杂质,废碎屑,枣生产线产生的坏果、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膜、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空气净化系统废过滤材料。其中不合格半成品转入下料回锅备用,其他一般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应委托资质部门转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