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 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等文件要求,在医院召开了新增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竣工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新增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综合楼负一层西段南侧西起第1个房间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省华川检验****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在综合楼负一层西段南侧西起第1个房间(原介入****医院一直未开展介入治疗,此前医院将该机房作为碎石室使用))内,新上一台医用X射线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用于肿瘤科外周血管、腹胸肿瘤的医学诊断和介入治疗工作。项目主要设备为新增Optima IGS 330型血管造影机1台,管电压最高为125kV,管电流最高为1000mA,属Ⅱ类射线装置。
该项目于2025年3月28日取得****服务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承数政字[2025]119号。因本项目设备存在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为此,****环境局****分局下发了关于本项目Ⅱ类射线装置整改的通知,医院以此次事件为教训总结经验。目前医院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冀环辐证[H0091])。
本项目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运行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情况
在开机状态下,机房周围环境0.3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 率均小于2.5μSv/h,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相关要求。 职业人员年所接受的有效剂量小于5mSv/a, 公众年所接受的有效剂量小于 0.1mSv/a, 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中职业 人员20mSv、 公众1mSv 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本项目提出的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 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公示期间受理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 春 联系电话:151****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