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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4MAC4NC0Y97 | 建设单位法人:覃进承 |
| 赵科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梅村街道梅育路117号 |
| ****年产20万件铝合金铸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0.459167 纬度: 31.531944 | ****机关:**市数据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0 |
| 锡数环许〔2024〕70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14MAC4NC0Y97001Q |
| 2025-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4MAC4NC0Y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14MAC4NC0Y97 | 验收监测单位:无****集团****公司 |
| 913********343520T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detail?id=81 labelTitle=%E6%96%B0%E9%97%BB%E5%8A%A8%E6%80%8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万件铝合金铸件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件铝合金铸件项目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方案设计—模具及工装制作—砂型造型(造型、制芯)—熔化—成分检测—浇注—落砂、旧砂再生—切割—抛丸—打磨—固溶(委外)—整形—时效—力学性能测试—抛丸—探伤检测、焊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方案设计—模具及工装制作—砂型造型(造型、制芯)—熔化—成分检测—浇注—落砂、旧砂再生—切割—抛丸—打磨—固溶(委外)—整形—时效—力学性能测试—抛丸—探伤检测、焊接—包装入库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贯彻节约用水原则,减少外排废水量。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2.废气:废气处理设造型废气、造型烘干废气、树脂砂砂型浇注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芯废气、覆膜砂砂芯浇注、重力浇注、低压浇注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化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两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5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落砂废气、破碎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机械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经有效收集分别采用2套水喷淋处理,手工打磨废气、焊接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各自工位上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本项目共设排气筒6根。建立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建立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自动化管理体系,定期更换活性炭,建立使用及更换活性炭的台账。 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依法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贯彻节约用水原则,减少外排废水量。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2.废气:废气处理设造型废气、造型烘干废气、树脂砂砂型浇注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芯废气、覆膜砂砂芯浇注、重力浇注、低压浇注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化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两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5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落砂废气、破碎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抛丸粉尘和机器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1#、2#、3#、4#)处理;本项目共设置4个手工打磨工位,各手工打磨工位配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打磨粉尘。手工打磨粉尘经各自工位配套的喷淋装置处理后与机械打磨粉尘、抛丸粉尘一起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工位上配备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尘与落砂、破碎废气一起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建立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建立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自动化管理体系,定期更换活性炭,建立使用及更换活性炭的台账。 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依法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
| 焊接废气因安全管控要求,实际建设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后通过DA005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按照《****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的要求另行编制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3.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4.根据报告表推荐,全厂生产车间外周边100米范围,不得**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5.本项目正式投产后,全公司污染物排放考核量不得突破“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核定的限值,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本项目)颗粒物≤0.6903吨、非甲烷总烃≤0.035吨(包括苯酚≤0.009吨、甲醛≤0.0054吨)。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本项目)废水排放量≤720吨、COD≤0.245吨、SS≤0.216吨、氨氮(生活)≤0.024吨、总磷(生活)≤0.004吨、总氮(生活)≤0.025吨。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6.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7.开展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2.已于2026年3月9日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320214-2026-069-L。3.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4.本项目生产车间周边1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目标。5.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资料以及验收监测结果核算的全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核定及环评批复核准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6.本项目已于2025年9月24日申领排污许可证。 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7.开展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90 | 720 | 0 | 0 | 190 | 190 | |
| 0 | 0.0588 | 0.245 | 0 | 0 | 0.059 | 0.059 | |
| 0 | 0.0044 | 0.02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5 | 0.004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49 | 0.025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108 | 0.216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607 | 0.6903 | 0 | 0 | 0.261 | 0.261 | / |
| 0 | 0.034 | 0.035 | 0 | 0 | 0.034 | 0.034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 | 2026年4月9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中标准 | 造型废气、造型烘干废气、树脂砂砂型浇注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中标准 | 制芯废气、覆膜砂砂芯浇注、重力浇注、低压浇注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3 | 脉冲布袋除尘器(3#)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标准 | 熔化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两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5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 |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4 | 脉冲布袋除尘器(4#)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标准 | 熔化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两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5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 |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5 | 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标准 | 落砂废气、破碎废气、焊接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经有效收集 |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6 | 水喷淋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标准 | 机械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经有效收集分别采用2套水喷淋处理,手工打磨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各自工位上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隔音间、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建设隔音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 2026年4月9日-4月10日经无****集团****公司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依法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按规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管理计划。 危险固体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分开贮存,并设有危险固体废物标志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志牌。一般固废堆场及危废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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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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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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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