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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76EPM26Q | 建设单位法人:张涛 |
| 李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黄**路716号 |
| ****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回族自治区****** |
| 经度:105.242600,105.520300 纬度: 37.619790,37.57590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3 |
| 宁环核审发〔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407 |
| 314.1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916********93638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76GTL99X | 验收监测单位:**海阔****公司 |
| ****0100MA7FAGP940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7/01/202********721****57678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厂~**换流站75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长约2×37.5km,采用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6×JL3/G1A-400/5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截面为6×400mm2,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50复合光缆,**杆塔82基,其中双回路直线塔56基,双回路耐张塔26基。 | 实际建设情况:******电厂~**换流站75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长2×36.567km,采用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6×JL3/G1A-400/5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分裂间距400mm,截面为6×400mm2,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5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080-**换流站和跨750kV坡杞I线、坡杞II线段均采用2根72芯OPGW-15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杆塔82基,其中双回路直线塔56基,双回路耐张塔26基。 |
| 输电线路验收阶段路径与环评阶段相同,由于环评阶段设计留有裕度,导致750kV镇宁Ⅰ、Ⅱ线线路长度由环评阶段的2×37km减少为2×36.567km,长度减少2×0.43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⑴尽量避开敏感区及林分较好的区域,合理划定施工范围。⑵合理划定施工范围。⑶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⑷进行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⑸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区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围栏,不得随意扩大,并严格划定施工人员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⑹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⑺灌注桩基础泥浆池采用塑料棚布,底部结合现场实际进行防渗封闭,避免污染周边农田或土壤;泥浆池四周原地面设置安全防护栏,做好警示标志的设置。⑻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⑼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项目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居民现有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⑴本期输电线路路径选线时,综合考虑了现场情况、输电线路立塔条件及塔基档距要求,避开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最大限度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同时优化了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塔基位置,在选线过程中尽可能将塔基布置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土地上,在跨越林区时首先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减少了林木砍伐对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均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⑵理规划了施工便道、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了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施工均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未对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⑶施工作业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进行遮盖保存,施工结束后,按照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将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区域植被恢复使用。⑷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了撒播草籽、林木补植、草方格固沙等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⑸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控制了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区施工范围,设置了施工围栏,施工均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严格划定了施工人员的行走路线及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未出现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的现象。⑹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进行了苫盖,并严格控制车速,按照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⑺本项目采用直柱板式基础、挖孔基础和灌注桩基础,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设置有防渗措施的泥浆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泥浆池、沉淀池四周设置了防护栏及警示标志。⑻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采取限速、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的措施,物料装卸规范操作。⑼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输电线路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房屋,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施工现场垃圾箱,适时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运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㈠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㈡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厅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㈠本期工程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项目正在按照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㈡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经复核,相较于环评阶段,本期工程输电线路不涉及重大变动。本期工程开工时间自环评批复后未超过5年,不属于需重新审核的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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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⑴路径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沿线各生态敏感区的分布,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敏感区、植被覆盖茂密等区域,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⑵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在保证线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 ⑶山丘区输电线路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⑷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在林地较为集中分布的区段立塔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覆,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⑸牵张场及材料堆放场地采取下垫措施。 ⑹挡护坡面坡脚,防止水土流失。对于需要在坡度大于15°的地区设置塔基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⑺临时垃圾及时清理。对于临时占地,由于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施工材料压占临时设施区改变其土壤紧实度,会影响植被的自然生长,同时材料运输过程中部分沙石等洒落,施工迹地有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 ⑻对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的植被恢复时,应先将施工前掘取的地表土进行铺放,保证这些区域土壤结构的恢复,从而保障植被恢复措施的有利进行。根据不同恢复区的特点及植物现状,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 ⑼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控制用地面积、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设置施工围栏,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铁塔基础采用高低腿设计和挖孔基础,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降低生态影响。根据不同的地类,进行表土剥离、覆盖防尘网,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清理、表土回覆、土地平整、撒播草籽、条播柠条等生态恢复措施。 | ⑴本期输电线路路径选线时,综合考虑了现场情况、输电线路立塔条件及塔基档距要求,最大限度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由于受到①麦垛山光伏项目边界、②****风电场风电机组、③麦垛山奶牛养殖区、④**-**换流站750千伏线路廊道、⑤井梁子沟道的制约,所以有少量塔基(5基)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需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本期输电线路选线避开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优化了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塔基位置,在选线过程中尽可能将塔基布置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区域,从源头上减少了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⑵杆塔设计时选用了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本期输电线路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部分输电线路与330kV坡腾Ⅰ线、坡图Ⅰ线并行,输电线路位于330kV坡腾Ⅰ线、坡图Ⅰ线与110kV塞瑞Ⅰ、Ⅱ线线路走廊中间,部分输电线路与750kV宁坡Ⅰ、Ⅱ线、750kV宁坡Ⅲ线并行,输电线路位于750kV宁坡Ⅰ、Ⅱ线、750kV宁坡Ⅲ线线路走廊中间,避免了新开辟走廊,减少了土地占用,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⑶输电线路穿越山地及丘陵地区时采用全方位长短腿及不等高基础,减少了土石方开挖。部分塔基采取了灌注桩基础,减少了塔基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量。同时对部分塔基设置了排水沟(750kV镇宁Ⅰ、Ⅱ线68#、76#)及护坡,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⑷本期工程牵张场、跨越架及索道铺设地表隔离,不进行表土剥离,索道的施工方式减少了施工便道临时占地,降低了生态环境影响。对塔基及塔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占用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施工作业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进行遮盖保存,施工结束后,按照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将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区域植被恢复使用。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及彩条布苫盖。 ⑸牵张场、跨越架、索道及材料堆放场地地表均铺设了隔离保护措施,开挖的土方均采用密目网及彩条布进行了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回填。 ⑹输电线路穿越山地及丘陵地区时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最大程度适应了地形,减少了开挖量,对开挖的土方设置了挡土墙挡护。 ⑺施工结束后对建筑垃圾(废包装袋等)进行了及时的清理。 ⑻对塔基及塔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占用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施工作业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进行遮盖保存,施工结束后,按照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将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区域植被恢复使用。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了撒播草籽、林木补植、草方格固沙等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⑼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控制了用地面积、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了对植被及动物栖息地的破坏,设置了施工围栏,750kV镇宁Ⅰ、Ⅱ线62#、63#、68#、69#均采用了挖孔基础,750kV镇宁Ⅰ、Ⅱ线67#采用了灌注桩基础,根据地形对750kV镇宁Ⅰ、Ⅱ线62#、68#、69#采用了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减少了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不同的地类,进行了表土剥离、土方苫盖,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迹地清理、表土回填、土地平整、撒播草籽、补植国槐、刺槐、沙枣、柠条等生态恢复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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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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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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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的植被恢复时,应先将施工前掘取的地表土进行铺放,保证这些区域土壤结构的恢复,从而保障植被恢复措施的有利进行。根据不同恢复区的特点及植物现状,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塔基及塔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占用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施工作业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进行遮盖保存,施工结束后,按照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将表土全部用于施工区域植被恢复使用。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了撒播草籽、林木补植、草方格固沙等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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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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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㈡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厅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㈠本期工程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项目正在按照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㈡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经复核,相较于环评阶段,本期工程输电线路不涉及重大变动。本期工程开工时间自环评批复后未超过5年,不属于需重新审核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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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