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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9MADPJ6B469 | 建设单位法人:裴玉东 |
| 揣洪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自治区**市**文化路西段南侧 |
| **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30万千瓦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自治区**市**忽鸡图境内 |
| 经度:111.919040 纬度: 41.4428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2 |
| 乌环四审〔2024〕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7212 |
| 307 | 运营单位名称:大唐(四子****公司 |
| ****0929MADPJ6B4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永拓****公司 |
| ****0102MA13UB2F0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0PWYE49G | 竣工时间:2025-06-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genCert?id=a60630Y7gH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装机容量300MW;**220kV升压站一座,配置45MW/90MWh储能装置;项目占地面积为1073.4738hm2;箱变事故油池每个5.0m3 | 实际建设情况:总装机容量300MW;**220kV升压站一座,配置45MW/90MWh储能装置;项目占地面积为881.586hm2;箱变事故油池每个2.0m3 |
| ①总用地面积较环评减少;②箱变事故油池容积由5.0m3调整为2.0m3。原因:根据单台箱变最大油量1.32t(约1.12m3)核算,2.0m3事故油池可100%满足事故排油收集需求,防渗等级与环评要求一致,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光伏发电,采用N型68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矩形组件,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光伏阵列面倾角35°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光伏发电,采用N型710/71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矩形组件,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光伏阵列面倾角35° |
| 组件型号因市场供应调整为710/715Wp,发电原理和工艺路线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每个箱变下方设置容积5.0m3的事故油池,采取铺设2mm厚且渗透系数≤10cm/s的**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每个箱变下方设置容积2.0m3的事故油池,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等级C30,抗渗等级P6 |
| 事故油池容积由5.0m3调整为2.0m3,防渗方式由HDPE膜调整为抗渗混凝土(P6)。根据单台箱变最大油量1.32t(约1.12m3)核算,2.0m3事故油池可100%满足事故排油收集需求,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为1073.4738hm2;光伏组件采用N型68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矩形组件;光伏场区围栏总长度约158.7km;场内道路总长约52.163km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为881.586hm2;光伏组件采用N型710/71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矩形组件;光伏场区围栏总长度约198km;场内道路总长约47.05km |
| ①总用地面积较环评减少;②组件型号因市场供应调整为710/715Wp,发电原理和工艺路线未发生变化;③围栏长度及道路长度因场区优化调整有所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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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生活污水不外排,无执行排放标准 | 升压站内已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处理能力1.0m3/h。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后,暂存于装置出水池,****公司(**鲲鹏雷****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2次)使用吸污车拉运至****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不外排。光伏板清洗废水为不含洗涤剂的**,主要污染物为SS,直接排至光伏板下地面自然下渗,用于浇灌植被 | 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置,不设排放口,未开展水质监测,处置方式符合环保要求 |
| 1 | 洒水抑尘措施(运营期检修道路扬尘控制)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检修道路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通行,常规气象条件下限制车速,并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 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 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产噪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居民区布置 | 验收期间委托******公司对光伏场区厂界及敏感点进行了连续2天噪声监测,每天昼、夜各1次。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43.3~44.8dB(A),夜间36.9~41.5dB(A);敏感点德令沟、赵力山沟、教育沟昼间噪声43.7~45.8dB(A),夜间39.1~40.1dB(A) |
| 1 | 事故油池采取铺设2mm厚且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cm/s的**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 | 箱变事故油池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等级C30,抗渗等级P6,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 |
| 1 | ①废光伏板由厂家全部回收处理;②储能系统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全部回收处理,不在站内暂存;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④箱变事故油进入箱变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⑤废矿物油依托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①废光伏板由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不在场区暂存;②储能系统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不在站内暂存;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每个箱变下设2.0m3事故油池(共96个),运营期间未发生泄漏事故,事故油池空置待用;⑤检修废矿物油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建立了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1 | 施工结束后,施工生产生活区、光伏场区、电缆段集电线路电缆沟、架空段集电线路塔基施工区等所有临时用地均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电缆沟、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地、施工便道等)进行了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约956.22hm2。播撒羊草、芨芨草、柠条等乡土草种,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3%,林草覆盖率达到23.41%,满足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工程于2026年6月全面完工,已进入管护期(2026年6月—2028年6月) |
| 1 | ①每个箱变下方设置容积5.0m3的事故油池,采取防渗处理;②加强箱变设备维护及巡视,及时发现潜在泄漏隐患;③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①每个箱变下方已建设事故油池,容积2.0m3,根据单台箱变最大油量1.32t(约1.12m3)核算,可100%满足事故排油收集需求,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②运营单位已制定环保设施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事故油池等环保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能及时回收设备漏油;③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
| 本项目升压站内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危废暂存间依托升压站工程同步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升压站内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危废暂存间已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生活污水经处理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定期清运,不外排;危废暂存间已通过验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建立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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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未要求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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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未要求区域削减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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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施工生产生活区、光伏场区、电缆段集电线路电缆沟、架空段集电线路塔基施工区等所有临时用地均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期用于植被恢复。涉及基本草原和公益林区域,施工前依法办理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随意砍伐树木,严格限制人员活动范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电缆沟、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地、施工便道等)进行了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约956.22hm2。播撒柠条籽、披碱草、羊草等乡土草种。对占用林地的塔基施工区和升压站建构筑物区进行了表土剥离,共剥离表土2759m3,集中堆放并采取密目网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全部回覆用于植被恢复。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3%,林草覆盖率达到23.41%,满足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工程于2026年6月全面完工,已进入管护期(2026年6月—2028年6月)。项目涉及基本草原和公益林区域已依法办理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缴纳了植被恢复费。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围栏和警示旗,严禁车辆和人员随意碾压草地、林地。施工期监理记录显示,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红线内,未发生破坏公益林或基本草原的事件。运营单位已制定《植被养护管理制度》,每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补播和灌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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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未要求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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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序,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进行控制和治理;②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处理处置;④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污染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⑤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施工期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围挡、物料篷布遮盖等措施,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废分类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②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定期清运,不外排,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排至光伏板下地面自然下渗;③废光伏板和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箱变事故油池(共96个)防渗系数满足要求,检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④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验收监测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均达标;⑤运营单位已制定环保设施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事故油池等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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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