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指南

审批
山东-潍坊-坊子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发布机构: ****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6 年 07 月 29 日
标 题: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6 年 07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指南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二、设立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受理要求

(一)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建设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方案后提出申请:(二)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设计和施工:(三)在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过程中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设备、材料和配件:(四)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申请文件;

2、具有市政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供水、排水 、污水处理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位置平面图及详细数据资料;

3、同意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排水、污水设施的书面意见;

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书面申请;

五、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办结

注:由审批科组织各相关部门现场踏勘。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七、窗口办理地址

**市**区**街办双羊街1633****中心一楼全生命服务周期6号综合受理窗口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6-****732

十、监督举报方式

0536-****68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