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所属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商项目进行询比,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初审、评审,现将本次询比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商项目
二、采 购 人:****
三、询比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时
询比地点:****7号楼第五会议室
四、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报价:房屋安全性鉴定4元/m2,沉降观测:沉降基准点初设100元/点●次,观测点初设35元/点●次,沉降观测40元/点●次;
服务期限:3年。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报价:房屋安全性鉴定2.5元/m2,沉降观测:沉降基准点初设300元/点●次,观测点初设18元/点●次,沉降观测20元/点●次;
服务期限:3年。
第三成交候选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价:房屋安全性鉴定5.5元/m2,沉降观测:沉降基准点初设200元/点●次,观测点初设1元/点●次,沉降观测45元/点●次;
服务期限:3年。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询比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烟草培训网》上发布。
六、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询比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询比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采购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鑫苑路7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7887
电子邮箱:****@ctt.cn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