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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省**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申报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中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省**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地点:**区、**市、**区、**区
四、建设性质:**和改造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314.24公里,其中:**283.76公里,改造30.48公里。其中**区35.03公里,**市130.01公里,**区89.20公里,**区60.00公里。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总投资16730.6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3384.48万元,占总投资的80%;地方配套资金3346.12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相关要求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落实用地、环评、能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开展项目评估论证工作。本批复仅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依据,不得作为开工建设、办理施工许可的直接依据。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