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推荐品牌——品牌参考表中9 电线、电缆的参考品牌修改为“远东、**上上、**、纵横四海、**华美、**、**新**”。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推荐品牌——品牌参考表中12 配电箱(柜)成套的参考品牌修改为“**长龙、合电正泰、邦桢科技、意通电力、力源电力”。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1.电缆沟智能预警灭火系统 DLG-Z-YF10/1.6-160-YDII 经咨询DLG为鼎格电力,但询价鼎格电力没有DLG-Z-YF10/1.6-160-YDII这种大体积产品。
回复:型号仅供参考,不作为供货的指定品牌,产品性能优于技术参数要求均可。
2.****公司现行配电客户移交工程备品备件标准配置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灭火器、绝缘垫、安全工器具、工器具柜、规章制度牌、模拟屏、****公司验收一切要求 请问这里移交的备品备件需要几套是否需要含空调。
回复:备品备件标准****公司验收要求进行配置,空调不在范围内,清单已单独列项。
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回复: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4.请问招标文件第24页第16条关于总承包服务费:中标单位进场后,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此费用,如若协商不成,最终结算按照投标价(不含暂列金)的0.5%(含税)扣除。另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中标单位进场后,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此费用,如若协商不成,最终结算按照投标价(不含暂列金)的1%(含税)扣除。请问具体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还是按照补遗执行。
回复:以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花园大道582****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钱劲松
电 话:0551-****3831;****3117
2026年7月29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