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集
文
件
征 集 人: ****
代 理 机 构: ****
日 期: 二〇二六年七月
2026年度**市应店街镇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水利工程年度单位征集项目
征集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市应店街镇公园路1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 杨涵超
工作电话: 0575-****3673 手 机: /
传 真: /
代理机构: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省**市**路196号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张璐娜
工作电话: 187****6953 手 机: /
传 真: /
诸****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6 年 7 月 29 日
1、征集人:****
2、项目概况:2026年度**市应店街镇范围内单项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不包括业主要求采用非年度征集入围的工程项目。
3、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应店街镇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水利工程年度单位征集项目
4、建设地点:**市应店街镇
5、工期要求(服务期):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6、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
7、征集资料领取时间:2026年7月30日8:30时至2026年7月31日17:00时止。
地址:**省**市**路196号
8、提交申请资料时间:2026年8月5日9:30-11:30时至2026年8月5日14:30-15:30时止
地点:****政府二楼会议室
9、联系人工作电话: 杨涵超 0575-****3673 (征集人)
张璐娜 187****6953 (代理机构)
****
**** 2026年7月29日
第二章 征集须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申请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围资格:
(1)为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竞包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申请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入围且在限制期内的;
(13)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14)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15)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7)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8)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竞包截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9)申请人对应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竞包要求的资质等级;
(2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包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竞包情况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征集项目入围。
二、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6年4月、5月、6月社保缴纳的证明(以到账为准,缴纳单位和申请单位名称须一致)复制件,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应征人的申请或取消其(预)入围资格;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如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须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在征集审核现场提交),视作无在建工程,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申请人的申请或取消其(预)入围资格。一个镇乡(街道)、部门(国企)的年度入围的企业在入围时指定的项目经理视作已承接1只项目。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施工单位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加急标书代写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施工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5、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申请资料中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结果公告和施工合同文本
(一)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二)施工合同。
四、年度入围实施的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五、年度入围后实施的项目下浮率区间为10.00%-15.00% ,将于2026年8月7日9:30时组织抽取,入围单位指定的项目经理须到场参加,如未到场的视为默认抽取结果,该下浮率作为所有入围单位的统一下浮率,单只项目不再另行抽取。
七、材料设备价格采用依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造价信息》、签证价(具体以单项发包文件为准)、以施工当月信息价(超过一个月的为施工期平均信息价)为计价基础 (具体以单项发包控制价为准)。
八、价格波动风险范围:当 / 在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征集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5%以上时,对±5%以外部分进行补足或扣回。
九、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程开工至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30%(该笔款项用于支付50%农民工工资,拨付前承包方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清单作为备案),工程完工后初验收合格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0%(该笔款项中包括剩余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80%的凭证后,方可支付),累计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30日后付至审**算价款的95%(需提供100%农民工工资凭证),余下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按照浙建〔2020〕7号、浙人社发〔2022〕14号和诸政办发〔2022〕39号文件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中包单位须按相关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将农民工工资打入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十、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
缴纳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应店街支行
银行账号: 201********2275
履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7:00时止。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合同签订: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若入围单位不能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施工合同,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本次年度合同签订后,各单项工程施工前须另外签订单项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履约管理班子要求: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配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一名;签订合同时由征集人对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劳动合同、社保等进行审核。
如入围单位明确不能按上述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则取消入围资格。
十三、其他。
1、资质证书按建建发〔2015〕421号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按诸建设〔2022〕37号规定执行。
2、根据《**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征集入围及合同履约期间,征集入围单位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被行政主管单位处罚,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入围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扣除相应信用分处理。
4、单只项目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摇号时入围单位指定的项目经理须到场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入围单位不得拒绝参加工程摇号,缺席1次摇号,暂停之后1次摇号资格;缺席摇号达到2次,年度合同自行解除。
5、承包人的五大员要求进行考勤,考勤天数不到位的,取消摇号资格,并按规定扣罚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施工图或通知后二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三天内开工。
6、一个镇乡(街道)、部门(国企)的年度入围企业在入围时指定的项目经理视作已承接1只项目。
7、工程结算审查收费:工程款按实结算,审计费全由承包人支付。
8、申请单位准备和参加征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征集文件在报名时领取(征集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9、工程款资金拨付须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
10、中包人应在中包通知书发出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并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施工,若不能按要求进场的每延误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0天内无故未进场施工的,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损失的赔偿。
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确实需要做工程变更的,承包人需发送变更联系函至发包人,并在取得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承包人才可进行工程变更。否则,本次工程变更产生的所有费用,皆需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人有权酌情扣除承包人2000元-5000元(每出现一次未取得发包人签字同意的工程变更,即扣除一次)。
12、承包人未严格按照图纸(包括原材料、施工工艺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例,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落实整改。如承包人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公管单位。
第三章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2026年度**市应店街镇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水利工程年度单位征集项目
申
请
资
料
申请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1)封面
(2)承诺函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
(5)授权委托书
(6)营业执照复制件
(7)企业资质证书复制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
(9)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制件
(10)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制件
(11)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制件
(12)企业变更及项目经理在建工程完工相关内容复制件
(13)企业动态
征集人: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征集人名称):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征集文件,并经过对项目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征集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征集入围的要约内容,以本承诺函向你方征集的 全部内容进行入围。施工质量目标为 、项目经理是 (身份证号码: )。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同意按征集文件规定的程序确定入围。
4、如果我方申核通过,我方保证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和开工,按承诺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如果我方申核通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6、项目经理严格按我方递交的承诺函中的人员到岗到位,出勤不低于23日历天/月;出勤考核服从你方或监理单位抽查记录。
7、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双方合同中《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约定的人员到岗到位,出勤不低于23日历天/月;出勤考核服从你方或监理单位抽查记录。
8、未经你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9、我方如违反上述条款,愿无条件接受你方清退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
申请单位(全称): (盖 章)
申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征集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征集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申请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申请资料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申请资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入围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竞包。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价格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入围行为,同意作无效入围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申请资料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征集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申请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6.承诺我单位在入围前,及时维护更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承诺我单位在入围申请期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资质条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入围处理。
8.承诺本征集文件要求的人****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入围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加急标书代写
9.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
10.承诺我单位按约定向你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若我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处罚。
11.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入围申请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入围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入围申请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我公司完全接受征集文件中的“征集须知”,对此无任何异议。
13.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相关处理。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入围,同意征集人取消我单位入围资格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单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复制件(正面和反面)上的头像、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住址、****机关必须清晰可见。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征集人) 工程的征集活动。代理人在征集文件签字、入围、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单 位: 部门: 职务:
申请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复制件上的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机关盖章必须清晰可见。
注:复制件上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注册资本、证书编号、有效期、资质类别及****机关盖章必须清晰可见。
注:复制件上编号、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证时间、有****机关盖章必须清晰可见。
注:复制件上的头像、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聘用企业、签发日期、增项注册记录(如有)、延续注册记录(如有)、变更注册记录(如****机关盖章必须清晰可见。项目经理须是申请单位在职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6年4月、5月、6月社保缴纳的证明(以到账为准,缴纳单位和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复制件。
注:复制件上的头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企业名称、职务、技术职称、证书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及考核发证单位盖章必须清晰可见。
4.11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制件
注:复制件(正面和反面)上的头像、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住址、****机关必须清晰可见。
2. 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如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须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竞包的,必须上传相关书面材料复制件,复制件内容清晰可见(如有)。
合同条款分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水利厅、****管理局联合编制的《**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合同示范文本》(浙F-2005-01)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说明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和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说明的部分仍有效。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如下:
3.1词语涵义
3.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 。
(2)监理人: 。
3.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包通知书及发包文件;
(3)竞包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竞包辅助资料;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3.6履约担保
3.6.1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改为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至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
3.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批准工程的分包;
(2)确定**完工期限;
(3)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大于 1% 时作出变更决定(设计变更除外)。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及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前提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事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汇报。
3.12承包人的人员
3.12.2承包人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 。
(2)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3)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4)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3天。
(5)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3天。
(6)合同履约管理班子要求中的五大员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3天。
(7)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工地。
(8)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23天(发包人以指纹考勤系统为依据),则项目经理每少到一天扣款3000元,技术负责人每少到一天扣款2000元。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除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不得变更。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竞包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若承包人事先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则每更换一人次,承包人必须支付 贰 万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以上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以现金形式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再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发包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17工程开工和完工
3.17.1 开工通知
承包人在签署协议书后 14 天内提交施工计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延迟一天扣除履约金2000元。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施工计划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应按开工通知所规定时间进场施工。承包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开工的,延迟一天扣除履约金2000元(以上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以现金形式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再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开工时间延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包人需要承担对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17.4 完工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成日期如下: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 1 |
合同工程完工 |
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 天内 |
注:合同完工日期以承包人竞包文件承诺的时间为准。
3.19工期延误
3.19.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
(1)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 |
| 1 |
合同工程完工 |
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 天内 |
2000 |
注:工期计算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
(2)逾期完工违约金计算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 2 %。
3.20 工期提前
3.20.1 承包人提前工期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提前完工奖金(元/天) |
| 1 |
/ |
/ |
/ |
注:工期计算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
3.2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3.22.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3.31预付款
3.31.1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考虑工程预付款
3.32工程进度付款
1、工程开工至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30%(该笔款项用于支付50%农民工工资,拨付前承包方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清单作为备案),工程完工后初验收合格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0%(该笔款项中包括剩余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80%的凭证后,方可支付),累计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30日后付至审**算价款的95%(需提供100%农民工工资凭证),余下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按照浙建〔2020〕7 号、浙人社发〔2022〕14 号和诸政办发〔2022〕 39 号文件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 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中包单位须按相关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将农民工工资打入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33保留金
本条改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3.36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详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
3.37竣工验收与结算
(1)待竣工验收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后方能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须经山下湖镇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工程结算必须以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
(2)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3)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根据变更联系单按实调整,调整项目综合单价费用按下列方式执行(若由于承包人未能按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的,则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①发包控制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发包控制价综合单价;
②发包控制价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参照标控制价综合单价;
③发包控制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相应定额编制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定;如无定额套用,则按发包人(监理单位)签证价;
(4)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发包控制价按中包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确**算价款。
(5)价格波动超过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约定幅度的,按该项约定调整,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46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3.46.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工程保险应由 承包人 负责投保。
发包控制价已包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承包人按中包价的0.2%向有关部门缴纳。
3.51 工程保修
3.51.1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 贰 年。
3.52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整理装订。
3.53特别约定
1、资质证书按建建发〔2015〕421号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按诸建设〔2022〕37号规定执行。
2、根据《**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征集入围及合同履约期间,征集入围单位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被行政主管单位处罚,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入围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扣除相应信用分处理。
4、单只项目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摇号时入围单位指定的项目经理须到场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入围单位不得拒绝参加工程摇号,缺席1次摇号,暂停之后1次摇号资格;缺席摇号达到2次,年度合同自行解除。
5、承包人的五大员要求进行考勤,考勤天数不到位的,取消摇号资格,并按规定扣罚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施工图或通知后二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三天内开工。
6、一个镇乡(街道)、部门(国企)的年度入围企业在入围时指定的项目经理视作已承接1只项目。
7、工程结算审查收费:工程款按实结算,审计费全由承包人支付。
8、申请单位准备和参加征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征集文件在报名时领取(征集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9、工程款资金拨付须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
10、中包人应在中包通知书发出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并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施工,若不能按要求进场的每延误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0天内无故未进场施工的,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损失的赔偿。
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确实需要做工程变更的,承包人需发送变更联系函至发包人,并在取得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承包人才可进行工程变更。否则,本次工程变更产生的所有费用,皆需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人有权酌情扣除承包人2000元-5000元(每出现一次未取得发包人签字同意的工程变更,即扣除一次)。
12、承包人未严格按照图纸(包括原材料、施工工艺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例,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落实整改。如承包人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公管单位。
13、中包下浮率为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全部工程范围。
二、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算起贰年。
三、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协 议 书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 ,接受了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竞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包括业主的预留金)。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
(2)中包通知书及发包文件;
(3)竞包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工 程 名 称:
发包单位名称(甲方):
承包单位名称(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发包竞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机关、检察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
****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参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十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 全 承 诺 书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要经过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