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公示
一、编制背景
根据《**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印发〈**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划〔2025〕245号),为推进我县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我局启动《**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
2026年2月15日经琼****人民政府同意启动本项目编制。现阶段编制工作已完成初步成果,现将《**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二、地位作用
依法批准的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与村庄规划,都是乡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三、编制范围
该“通则”编制范围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总面积2682.31平方千米,其中村庄规划已批复且经评估继续实施的管理范围面积12.38平方千米。
该“通则”有效期至2035年,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期保持一致。
四、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一)公示时间:30天(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27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线与环**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572900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0036,联系人:唐女士。
附件:**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