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生态环境局
审查****生猪养殖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7.29---2026.8.4,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q.com,传真:****6177。通讯地址:**市秀山县渝秀道行政事业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生猪养殖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秀山自治县溪镇力村板组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泓景****公司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县溪镇力村板组。拟建项目占地面积11507m2,年出栏生猪9000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圈舍、管理用房、饲料仓库、干粪堆积棚、蓄水池、污水处理池及设施设备等。项目为育肥猪养殖项目,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设置沉砂池,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或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后用于场地附近农田,不外排。场区雨水设置排水沟,并设置沉砂池,冲刷雨水经简单沉淀后排入附近泄洪沟。 拟建项目最生猪年存栏量为4500头,运营期养殖废水最一次产生量为128.89m3/d,污废水有机物浓度高、悬浮物多、氨氮含量高、臭味,污染物主要包括BOD5、COD、SS、氨氮、总磷等,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 本项目在场区内建设1套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d,畜禽养殖废水采用“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沼液贮存池”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用于签订消纳协议的园地、耕地等还田使用。另外,配套建设1座沼液池和1辆15m3的密闭沼液输送罐车,依托租赁消纳地已建成的田间暂存池和灌溉系统,确保沼液还田的措施可行可靠。 (二)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主要为扬尘。通过遮挡、洒水降尘、车辆限速、硬化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猪舍、干粪棚和废水处理设施。猪舍内配套设置喷雾除臭系统,定期喷洒调配后的生物除臭液,猪舍臭气经喷雾除臭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猪舍猪粪日产日清,强化消毒措施;合理调整饲料组分,科学配比饲料;设置密闭干粪棚,臭气经定期喷淋除臭剂除臭后无组织排放,定期添加秸秆、锯末吸附除臭,每天清运;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顶部设通气立管,定期喷淋除臭剂除臭,四周加强绿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沼气收集后经脱水脱硫净化设施,净化后的沼气采用火炬燃烧排放。针对养殖场的恶臭影响,拟建项目以猪舍、干粪棚、废水处理设施起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范围内无农户,防护范围与管****学校、医院、机关、科研机构和集居住区等气环境保护目标。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阶段噪声限值的规定;对运输车辆采取禁止超载、禁鸣、限速等措施;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噪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组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猪舍排气风机噪声、猪叫声等。采取合理饲养、合理布局、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猪舍与厂界间种植乔木绿化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施工期****公司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统一清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置;废料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理,外运时禁止超高超载,实行密闭运输;废弃土石方场内平衡回填时应及时压实,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及时绿化;临时堆土场在红线范围内设置,采取覆盖、拦挡措施;出施工场地时清洁车轮,防止运输车辆将浮土带入道路影响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严禁任何废弃物向生态红线区内倾倒或堆放。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如:猪粪、污泥、病死猪、废脱硫剂)和危险废物兽用医疗废物(卫生防疫用的废旧药品、针管)、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和隔油池废油等。 干粪暂存于干粪棚,****肥厂用作有机肥原料;干粪棚顶部修建遮雨棚,地面水泥硬化,四周设置围挡,周边修建排水沟,定期清运除臭;污泥干湿分离后,与猪粪一并在干粪棚内暂存,****肥厂家收运用于有机肥生产;病死猪设置冻库临时暂存,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剂收集后在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堆渣和渣料运输产生的水土流失,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采取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影响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场区的绿化率达到设计要求,并对道路和裸露地面进行硬化。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用地范围,所有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批准的用地红线内;建筑材料、土方及建筑垃圾远离生态红线侧堆放,采取覆盖措施;在场地靠近生态红线的一侧开挖临时截水沟,防止施工场地的雨水径流携带泥沙排入生态红线区域;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和处理,杜绝直排;采取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在生态红线侧遗留。 施工期在项目用地紧邻生态红线的一侧(特别是东侧和南侧),设立坚固、连续的围挡或隔离墙;在隔离带沿线设置醒目的警示牌。 (六)地下水环境治理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危废暂存间和发电机房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养殖圈舍、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一般固废间、冻库作为一般防渗区,将生活管理区等作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应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如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于100mm),渗透系数不宜于1.0×10-8cm/s。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措施。 沼液运输与还田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沼液还田应充分考虑耕地作物生长周期特性以及土壤的承载能力,杜绝施用过量或不当;沼液密闭罐车定期检修,杜绝运输途滴漏;田间暂存池维持原有防渗、围堰设施,防止漫流下渗。 本项目应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制度等。设置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加强对场区、沼液还田区等影响区的地下水的跟踪监测,分别位于场区占地内粪污处****养殖场占地范围外的下游。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明确污废水发生泄漏情况下应采取的污染源控制措施及切断污染途径的措施。 (七)土壤环境治理措施。加强厂区防渗措施和事故排放管控,做好厂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场区废水综合化利用,不外排,做到避免土壤环境污染,土壤环境可接受。 | |
| 相关部门意见 | 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 2602-500241-04-01-132394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已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