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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宜畔村****小组向我局提出审查**市**区宜畔路安置区二手车市场(临时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与《**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宜畔路东侧。
二、公示内容
**市**区宜畔路安置区二手车市场(临时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6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区龙隐路6号)。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
(三)项目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电子邮箱:ghxxzx@hechi.****.cn),邮寄地址:**市**区龙隐路6******局605室)。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而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市**区宜畔路安置区二手车市场(临时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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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