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喷粉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邮编:528462
联系电话:076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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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喷粉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神湾镇**工业区福源路11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扩建后用地面积428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家具及配件的生产,年产户外用椅子15000件、户外用桌子5000件、五金零配件10万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固化、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工具修复打磨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内置管道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由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