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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9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一期工程除臭系统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市**县湖头镇云林村与溪美村交界处的“鲤鱼洲”铁路边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6.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联系人 | 李** | 联系电话 | 136****0676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0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工程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范围为:污水预处理部分(细格栅沉砂池)、生物池和污泥处理单元,除臭空间总体积为895立方米,设计构筑物除臭总风量为10000立方米/小时。恶臭气体经有效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污水预处理部分(细格栅沉砂池)、生物池和污泥处理单元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生物除臭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所选设备主要为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消减噪声;(2)对于主要噪声源均设减振设施。 | ||
| 承诺:**** 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