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庄圩乡农科村(原仓胡小学院内)标准化厂房1000平方米,二层校舍560平方米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庄圩****小学院内)标准化厂房1000平方米,二层校舍560平方米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庄圩乡农科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6-07-29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60000.00元/年
交易面积: 156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许丽丽(052****31152)
报名时间: 2026-07-29 11:05 至 2026-07-29 13:05
报名地点: 庄****服务中心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07-29 13:05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庄圩乡 村(社区) 农科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6-07-22
是否续租
资产类型 其他
交易面积 1560.00平方米
项目描述 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位置 **市**县庄圩乡农科村
项目四至 **: 南至: 西至: 北至:
附属设施 --
补充说明 该厂房的租金:乙方当年税收贡献20万元及以上的,年度租金为6万元;当年税收贡献不足20万元的,年度租金为10万元。租金收益为6万元时,按照农科村4.2万元、**村1.8万元分配。租金收益为10万元时,按照农科村7万元,**村3万元分配。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预先缴纳首年度租金6万元,若年度税收贡献不足20万元,则需补缴4万元。次年及今后各年度租金按此执行,每年6月20日前缴租金6万元,若当年税收贡献不足20万元,则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缴租金4万元。逾期未缴按本合同约定条款缴纳10%的滞纳金。 3.丙方需将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支付到甲方,甲方按照农科村40%,**村60%分配,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
项目审查表 101.jpg001审查表03.jpg100.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001审查表03.jpg100.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使用权人 ******公司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年限 --
权证名称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6-07-29 11:05至2026-07-29 13:05
报名地点 庄****服务中心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29 13:05
交易时间 2026-08-05 00:00
交易地点 庄****服务中心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3年0月
标段描述 标准化厂房租赁
交易面积 1560.0000平方米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0.00
交易底价 60000.00元/年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协商
补充说明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联系人 庄昌洋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9
招标公告
泗阳县庄圩乡农科村(原仓胡小学院内)标准化厂房1000平方米,二层校舍560平方米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