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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改革局,****公司**供电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6〕2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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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