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李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助力现代海湾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围绕海上风电、潮汐能、波浪能开发、**规划以及资金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契合我市建设清洁能源强市、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落实“双碳”目标的总体方向,对我局工作也具有极强指导意义。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用海要素保障等职能,现就提案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统筹空间布局,提供规划支撑
我市管辖海域面积约8259平方千米,海洋清洁能源**禀赋突出。在严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我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共划定7个可再生能源用海区块,面积1065平方千米,为**、**沿海百****基地连片用海预留空间。
二、优先风电保障,有序推进审批
按照“风电为主、多能互补”发展格局,统筹各类清洁能源项目用海时序。将海上风电项目列为全市海域供给重点保障类项目,已开展了**深水A****风电场、****风电场B区、**深水B-1****风电场等3个项目用海审查工作,并出具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申请用海总面积约1386公顷,总装机容量1415MW,目前以上项目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主要是军方意见)后,****政府审批。
三、探索立体设权,推动光伏落地
我局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开展全市海上光伏项目场地选址,根据自然**部有关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用海管理的相关要求,以渔光互补、风光同场和温排区为主,****电站项目库。指导地方自然**部门通过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模式审批**核电温排区200MW海上光伏项目和大唐**溪尾80MW****电站项目,用海总面积约300公顷。后续我局将继续做好用海要素保障,推动**、**和**等地海上光伏发电项目落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要求,鼓励推行立体复合用海,鼓励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采用“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通过统一设计、统一论证,建设一定比例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海上光伏、储能等设施,****风电场区海域**利用效率。
二是配合市发改部门编制《**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开展潮汐能、波浪能利用前期调查工作,指导沿海县(市、区)做好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工作,助力我市形成“风电为主、多能互补”的海洋清洁能源开发格局,切实践行“三大梦想”,建设现代海湾城市。
感谢您对自然**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林绍斌
联系人:刘祖挺
联系电话:05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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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