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开发区金**路116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现有东厂区1#厂房内建设年产15万吨铝合金液项目。****园区内压铸企业边角料、不良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2-S17)。建设内容为:(1)将原有6台10T熔化炉进行智能及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升,改造为6台30T熔化炉,生产工艺不变,将园区内压铸企业的边角料进行重熔,重熔后不再进行任何加工,送至园区内压铸企业进行产品压铸,工艺流程:边角料、不良品投料熔化-静置-检验-出汤,纳入铝液包运输至压铸企业;(2)产能由原来的9.9万吨提升至15万吨。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压铸铝合金》(GB/T15115-2024)。要求供应商明确无切削液残留、油污等影杂质混入,压铸企业未进行添加精炼剂等添加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厂员工350人。年运行300天,24小时连续运转,共计7200小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化炉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熔化炉出烟口管道及投料口集气罩共同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TSP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熔化炉、风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布袋、除尘灰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定期清灰后,及时委托******公司进行处置,不在厂内进行贮存。一般工业固废: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依托现有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堆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926
联系地址:****审批局项目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