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开发区高岗埠**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高岗埠**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官河路6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5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弋****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勇、沈杰、王艳131****3595、188****763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28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正建设****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 投标费率(%) | 0.75 | |
| 项目负责人 | 谢强 | |
| 证书编号:****5559 |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保修期届满为止(计划工期约50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循环经济示****商务中心及人才公寓建设监理项目 加分业绩: 1.**循环经济示****商务中心及人才公寓建设监理项目; 2.**县合庐产业**“建设+管理”项目(一期)监理5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雍景和府二期项目; 2.**县民和民居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费率(%) | 0.74 | |
| 项目负责人 | 杨维兵 | |
| 证书编号:****0023 |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保修期届满为止(计划工期约50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加分业绩: 1.****B02-28-2地块小学工程、****B02-42-3地块中学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基地一期工程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B02-28-2地块小学工程、****B02-42-3地块中学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基地一期工程监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 投标费率(%) | 0.74 | |
| 项目负责人 | 陈志军 | |
| 证书编号:****5590 |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保修期届满为止(计划工期约50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总部及****基地项目; 加分业绩: 1.**方圆荟D栋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市粮食口岸加工物流园项目(1#2#分捡车间)项目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方圆荟D栋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市粮食口岸加工物流园项目(1#2#分捡车间)项目监理。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二;K值:0.20 2、评标基准价:0.78%; 3、进入第三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公司、******公司、**恒正建设****公司、**求是****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4、其他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