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6]57号)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发[2026]84号)文件相关要求 ,现就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及遴选服务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央下达社会化服务资金500万元,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亩,服务内容涉及粮食作物“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服务。
二、遴选对象。县域范围内,在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2年以上,具备2年以上生产托管服务能力,作业机械数量达到20台(套******社、家庭农场、****公司、服务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等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按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作业机械清单(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
4.相关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复印件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5.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及法定代表人征信的相关证明,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6.同等条件下,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社优先。
(二)现场筛选。报名结束后,****管理站和相关镇办组织人员,对报名的服务组织逐一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登记运营情况、现有作业农机情况、近两年来社会化服务情况、承担项目服务能力等。择优确定服务主体承担。
(三)结果公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服务组织将承担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报名时间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6年8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址
****街办东门外48号,****
咨询电话:029-****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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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