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许可〔2026〕10号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沪渝高速恩施大峡谷支线高速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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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水许可〔2026〕号****关于《沪渝高速**大峡谷支线高速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29 15:12

**交投大****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沪渝高速**大峡谷支线高速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召开了《沪渝高速**大峡谷支线高速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根据报告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基本同意修改过后的《报告》。现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拟建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项目涉河桥梁为杨和槽河大桥、小溪河大桥、大峡谷特大桥,其布置如下:

杨和槽河大桥跨越杨和槽河,对应道路桩号为K4+135,设计范围:K4+029.500-K4+240.500,对应河道断面桩号4+725.07,桥长211m,桥宽25.5m,全桥共1联,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为23度。河道管理范围内有2组桥墩,桥墩编号为2#-3#,跨径组合为2×30米,桥墩为5×3米的矩形空心墩,其中3#桥墩位于设计洪水位以下,均位于岸坡上。

小溪河大桥跨越小溪河,对应道路桩号为K11+342,设计范围:K11+218.500-K11+465.500,对应小溪河治理断面桩K14+200,桥长247米,桥宽25.5米,全桥共2联,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约为12度。河道管理范围内有1组桥墩,桥墩编号为2#,跨径组合为(3×40+4×30)米,桥墩直径均为1.6米,2#桥墩位于滩地或岸坡。

大峡谷特大桥跨越清江,对应道路桩号为K18+054.0,设计范围:YK18+054.0-YK19+329.25,对应清江河道桩5+064.12,全桥长1275.25米,桥宽30.20米,桥跨布置为(162+2×315+155)米,三塔预应力砼梁斜拉桥+8×40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30度。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计算内容、方法、成果及防洪综合评价的结论意见。

三、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施工。施工期间,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你单位应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五、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工程建设中应妥善维护好原有水利设施,****公司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加强巡查,设置必要标识标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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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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