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光电产业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光电产业化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洪塘镇民安大道841~899号
建设过程:
2024年7月,公司委托****编制完成《******光电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年8月29日,****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厦环审〔2025〕50号);
2025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26年5月18日,公司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394760001Q;项目于2026年6月进行调试。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基本情况:
******光电产业化扩****门市**区洪塘镇民安大道841~899号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6426m2。2025年8月环评设计审批规模为年新增超高亮度LED蓝、绿光外延片339.1万片(以4寸为当量产品),芯片5284.85亿粒,年回收氨水5140t。扩建后不新增人员,全厂职工总人数2000人,住厂职工1550人;年工作360d,年工作8640h,工作班制为三班二倒制,每班工作12h,其中喷砂工序每天工作8h。验收期间生产工作正常,生产设备均正常运行,生产规模、员工人数、年工作时间与环评一致。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5月19日,开展******光电产业化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26年5月20日,根据验收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及批文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中**(厦****公司于2026年6月1日~6日、6月8日~9日、7月2日~3日对排污情况(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2026年5月21日~2026年7月23日,《******光电产业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完成,并提交验收专家组审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面谈、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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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8****7153
地址:**火炬高新区(**)产业区民安大道841-899号
2026年7月27日